一.会议概况
国际海事组织(IMO)海上安全委员会第109届会议于2024年12月2日至6日以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式举行。由来自美国的Mayte Medina女士担任会议主席,与会人员分别为各成员国代表,联合国计划署、专门机构和其他机构的代表,政府间组织与非政府组织的观察员。
会议成立3个工作组、1个起草组及1个专家组,与全会并行开展工作,包括MASS工作组、GHG安全工作组、工作负荷工作组、强制性文书修正案起草组和FSA专家组。
会议经过了5天的审议,共通过了7项决议及24份通函,详见附件1及附件2。
二、会议议程
本次会议共设20项议题,具体如下:
1. 通过会议议程;
2. 国际海事组织其他机构的决定;
3. 强制性文书修正案;
4. 基于目标的新船建造标准相关内容概括;
5. 制定基于目标的海上自主水面船舶(MASS)文书;
6. 船舶温室气体减排安全监管框架;
7. 修订《海事网络风险管理指南》(MSC-FAL.1/Circ.3/Rev.2)并确定加强海上网络的下一步措施;
8. 加强海上安全措施;
9. 海盗和武装抢劫船只;
10. 不安全的海上混合移民;
11. 综合安全评估;
12. 船舶系统和设备(SSE10的报告);
13. 航行、通信和搜救(NCSR11的报告);
14. 货物和集装箱运输(CCC10的紧急事项);
15. IMO文书的实施(III10的报告);
16. 污染预防和响应(PPR11的报告);
17. 国内渡运安全;
18. 委员会工作方法的适用;
19. 工作计划;
20. 选举2025年主席和副主席;
21. 其他事项;
22. 审议MSC109的会议报告。
三、主要内容
(一)强制性文书修正案(议题3)
1.《IGC规则》修正案
会议审议通过了《IGC规则》第16章(第16.9.2节)的修正案,以允许在液氨运输船上使用氨作为燃料,将于2026年7月1日生效。此外,会议还通过了一份MSC通函,鼓励自愿提前实施经修订的《IGC规则》第16章。
2.《IGF规则》的修正案
会议审议通过了《IGF规则》修正案,将于2028年1月1日生效。该修正案是基于《IGF规则》2017年生效以来的实施经验,修订的内容包括通用管道设计、燃料舱吸油井、边界面向燃料舱的消防保护、气体供应系统的安全功能、危险区域划分以及通风等要求。
(二)制定基于目标的海上自主水面船舶(MASS)文书(议题5)
会上成立MASS工作组,继续推进非强制性MASS规则草案的起草工作,并更新了MASS规则制定的路线图。
1.非强制性MASS规则草案的进展
工作组经过讨论,完成了非强制性MASS规则草案第7章(风险评估)、第12章(连通性)及第18章(远程控制)条款内容的定稿,并对第8章(操作环境)、第23章(搜救)及第28章(应急响应)展开讨论,但未能完成定稿。
针对第8章(操作环境),工作组审议了我国提案文件MSC 109/5/5,原则上认同提案中提出的ConOps(操作概念)框架的价值,认为其有助于用户更好地理解这一概念,但目前仍有更多工作待完成。会议决定下一步将由我国牵头,感兴趣的代表团参与对其进行完善,并向下一届会议提交提案,以期最终确定ConOps框架,并载于MASS规则附件。
针对第12章(连通性),工作组讨论了该章与“通信”章节的区别,同意连通性章节的范围应仅涵盖船舶和远程操作中心(ROC),并将该章节调整至MASS规则的第3部分。
针对第23章(搜救),工作组认为MASS与传统船舶一样,都应有义务实施搜救;MASS应依据自身能力提供协助或救援;该章应包含对船舶及其设备、安排与程序的规定,还可包含船长的职责与任务。
针对第28章(应急响应),会议决定不再保留第28章(应急响应),相关要求将融入第8章(操作环境)、第11章(安全运营管理)等。
另外,会议还讨论是否重新引入术语“等效(equivalent)”,但会上未能达成一致,决定将于非强制性MASS规则通过后的经验积累阶段再次审议。
2.更新基于目标的MASS规则制定路线图
会议根据目前的讨论进度更新了MASS规则制定路线图,包括:
(1)将非强制性MASS规则草案的定稿时间和通过时间推迟至MSC 111(2026年5月);
(2)在非强制性MASS规则草案定稿并通过之后,邀请相关分委会对非强制性MASS规则进行审查;
(3)MSC 112(2026年12月)将制定实施非强制性MASS规则的经验积累期框架;
(4)2028年开始制定强制性的MASS规则,最晚2030年7月通过强制性的规则,并于2032年1月1日生效。
(三)船舶温室气体减排安全监管框架(议题6)
会议成立工作组进一步更新支持减少船舶温室气体排放的替代燃料和新技术清单。
1.替代燃料的补充信息
现阶段,替代燃料和新技术清单的更新重点是为每个条目收集尽可能多的信息。会议审议了IACS提案建议,同意对清单中的每种替代燃料增加描述燃料物理性质的表格。
2.可更换动力锂电池集装箱储能柜
会议审议我国关于可更换动力锂电池集装箱储能柜的法规差距分析及其应用展望的提案,认可锂电池储能柜作为减少航运碳排放技术的潜力。同意将“可更换动力锂电池集装箱储能柜”纳入目前正在制定的替代燃料和新技术清单。
3.SOLAS、IGF规则和低闪点燃料
会议审议了英国提案,建议阐明IGF规则如何适用于气体燃料。目前,IGF规则适用于SOLAS公约第II-1/2.29条中定义的低闪点燃料。由于氨在从液体到气体的相变过程中不存在可燃蒸气,因此需要澄清氨是否在IGF规则的范围之内。会上,经确认,CCC分委会制定的《船舶使用氨作为燃料的临时导则》草案将适用于无水氨,无论是液化形式还是气态形式。
对此,会议指示工作组起草了SOLAS第II-1/2.29条的修正案草案,包括对第2条(定义)、第56条(适用范围)及第57条(对使用低闪点燃料的船舶的要求)的修改,以澄清IGF规则对气体燃料的适用。该修正案草案获得了本次会议的批准,以期在2025年6月举行的MSC110会议上通过,预计将于2027年生效。
(四)修订《海事网络风险管理指南》(MSC-FAL.1/ CIRC.3/REV.2)并确定下一步措施以加强海事网络安全(议题7)
MSC 108批准了《海事网络风险管理指南》的修订草案(MSC-FAL.1/Circ.3/Rev.3),并同意将其提交给便利运输委员会(FAL)进行同步批准。
会议审议了关于网络事件响应规划的文件,决定不在修订后的指南中纳入对欧盟和英国指南的参考,并鼓励成员国和国际组织向IMO秘书处提供相关参考资料,以更新IMO公共网站上的内容。
会议讨论认为需要加强海上网络安全的措施,以保护商业船舶和港口设施运营免受不断上升的网络威胁和风险。强调了需要一个包含广泛网络安全专家的工作组来制定网络安全框架和实施路线图,计划在MSC 110会议上讨论制定船舶和港口设施网络安全标准。此外,委员会邀请成员国和国际组织提交加强海上网络安全的提案,并决定将该产出的目标完成年份延长至2026年。
(五)综合安全评估(议题11)
会议成立FSA专家组,完成了FSA导则(MSC-MEPC.2/Circ.12/Rev.2)修正案草案以及相关的MSC通函草案的起草。会议总体上批准FSA专家组报告,并批准了经修订的《综合安全评估指南》(FSA 指南)(MSC-MEPC.2/Circ.12/Rev.3),将提交至MEPC 83会议同时批准。
(六)船舶系统和设备(SSE 10报告)(议题12)
会议审议并总体批准了SSE 10报告,包括以下事项:
1. 批准《1994年国际高速船安全规则》(1994年HSC规则)以及《2000年国际高速船安全规则》(2000年HSC规则)关于第8.3.5段(个人救生设备)和附件1(设备记录)的修正案。上述修正草案将于MSC 110通过,预计于2028年1月1日生效。
2. 批准SOLAS第III/20.8.4条、20.11条和MSC.402(96)号决议的统一解释,明确SOLAS第III/20.11条和MSC.402(96)号决议也适用于充气救生艇。
3. 批准SOLAS第II-2章和IBC规则的统一解释,涉及液货船货物蒸气管道和液货舱除气管道要求,生效时间为2026年1月1日。
4. 批准SOLAS第II-2章的统一解释,涉及SOLAS第II-2/11.1.4.1条A类机器处所顶盖以及SOLAS第II-2/4.5.3.2.2和11.6.3.2条液货舱通风方式的相关内容。
5. 批准MSC.1/Circ.1276/Rev.2,关于SOLAS第II-2章统一解释修订本,纠正SOLAS第II-2/9.7.5.1条的疏忽。
6. 批准SOLAS第II-1章的统一解释,关于SOLAS第 II-1/26.2条对“单个重要推进部件可靠性”的要求在电力推进船舶上的应用,生效日期为2026年1月1日。
7. 通过经修订的救生设备试验建议(MSC.81(70)号决议)第6.14.1.1段修正案,并批准以下4份通函,生效日期均为2025年8月15日。
(1)MSC.1/Circ.1628/Rev.3经修订的标准化救生设备评估与试验报告表(个人救生设备);
(2)MSC.1/Circ.1630/Rev.3经修订的标准化救生设备评估与试验报告表(求生艇);
(3)MSC.1/Circ.1631/Rev.3经修订的标准化救生设备评估与试验报告表(救援艇);
(4)MSC.1/Circ.1632/Rev.3经修订的标准化救生设备评估与试验报告表(下水和登船用具)。
8. 批准MSC.1/Circ.677/Rev.1关于防止火焰进入油轮货箱的设备设计、测试和定位的修订标准,生效日期为2026年12月4日。
9. 批准SOLAS第II-2/11条的修正草案,以便对客船和货船执行一致的规定,提交MSC 110通过。
(七)航行、通信和搜救(NCSR 11报告)(议题13)
会议审议并总体批准了NCSR 11报告,包括以下事项:
1. 批准关于全球海难和安全系统(GMDSS)中认可的移动卫星服务进行遇险、紧急和安全通信的收费的大会决议草案,修订并撤销了第A.707(17)号决议,并提请A 34通过。
2. 批准关于《国际航空和海上搜救手册》(IAMSAR)的修正案,该手册修正案草案的申请日期已定为2026年1月1日。
3. 认同分委会批准海事或联合救援协调中心应持有的文件和出版物清单的SAR.7/Circ.16,修订并取代SAR.7/Circ.15。
4. 关于制定数字导航数据系统(NAVDAT)的性能标准,通过MSC.509(105)/Rev.1号决议。
5. 批准关于在全球海难和安全系统(GMDSS)中提供移动卫星通信系统的标准的大会决议草案,修订并撤销了A.1001(25)号决议和MSC.1/Circ.1414号决议,并提请A 34通过。
6. 关于引航员登离船设施
(1)批准SOLAS第V/23条和附录(证书)的修正案草案;
(2)批准关于引航员登离船装置性能标准的决议草案;
(3)批准1994和2000HSC规则的相应修正案草案;
(4)批准《2008年特种用途船舶安全规则》和《2005年渔民和渔船安全规则》修正案草案;
(5)同意修订MSC.1/Circ.1428关于飞行员和其他人员必要的飞行员调动安排的通知草案,生效日期在MSC 110上确定。
7. 批准其他通函
(1)船上安装及使用无线电设备有效性导则(MSC.1/Circ.1460/Rev.5);
(2)国际航标协会(IALA)海上浮标系统(SN.1/Circ.297/Rev.1);
(3)IALA助航和船舶交通服务的风险管理工具箱(SN.1/Circ.296/Rev.1)。
8. 批准关于设置雷达显示器以正确显示搜救雷达应答器信号难点和风险(SN.1通函)。
(八)货物和集装箱(CCC 10报告)(议题14)
会议审议了CCC 10会议报告提出的紧急事项,并采取如下行动:
1. 批准《船舶使用氨燃料安全暂行指南》;
2. 通过制定新替代燃料导则的最新工作计划;
3. 批准IGC规则修正案草案,以期在MSC 110上通过。关于新的IGC规则综合文本,会议要求秘书处向MSC 110提交一份信息文件,列出所有现有和待定的2014年IGC 规则修正案,对条款的适用日期进行说明。
(九)污染预防和应急响应(PPR 11报告)(议题16)
会议审议了PPR 11报告,并注意到如下事项:
1. 关于挥发性有机物(VOCs)排放,PPR分委会邀请SSE分委会考虑新造原油油轮安装开启压力至少为0.20Bar的P/V阀,并评估这一要求的负面影响。
2. PPR分委会关于人为因素的整体方法的讨论,这涉及到在污染预防和应急响应中更全面地考虑人的因素。
(十)工作计划(议题19)
1. 制定海事数字化全面战略
IMO便利运输委员会第48届会议(FAL 48)提出了邀请MSC和MEPC参与成为“制定海事数字化全面战略”这一产出的相关机构。MSC接受了这一邀请,并同意与MEPC同时成为相关机构,共同推动海事领域的数字化进程。
2. 甚高频(VHF)语音通信数字化技术引入
会议批准了“制定引入VHF语音通信数字技术”的新工作产出,纳入NCSR分委会2026-2027双年议程以及NCSR 13会议的临时议程,目标完成年份为2027年。
3. 使用S-100产品的电子海图显示和信息系统(ECDIS)数据分配和连通性开发指南
会议批准了“制定导则以建立岸基设施与船舶之间用于S-100产品的数据分发和基于全球互联网协议(IP)的连通性框架”的新工作产出,纳入NCSR分委会2024-2025双年议程以及NCSR 12会议临时议程,目标完成年份为2026年。
为发挥S-100产品最大潜力,会议决定采取分步走的方式,此工作产出作的第一步,后续再考虑包括SOLAS、ECDIS性能标准或其他相关文书修订在内的相关工作。
4. 国际安全管理规则(ISM规则)相关事宜
因会议时间限制,会议决定将ISM规则的审议推迟至下一届会议。
四、下届会议安排
MSC 110会议将于2025年6月18日至27日举行。
MSC 111会议将于2026年5月或6月举行。
五、下一步工作建议
1. 建议尽早启动非强制性MASS规则经验积累期阶段工作研究
非强制性MASS规则制定已进行各个章节逐个定稿的阶段。根据IMO最新的MASS规则制定路线图,非强制性MASS规则完成之后,IMO将交各相关分委会审议并启动经验积累期,后续将基于分委会审议结果和经验积累期结果制定强制性MASS规则。由此可见,经验积累期对于后续强制性MASS规则的制定至关重要。
对此,建议结合我国智能船舶发展规划及船舶智能化技术研发与实践,尽早启动非强制性MASS规则经验积累期阶段工作研究,内容可包括经验积累期框架研究、强制性MASS规则条款内容研究、MASS规则配套导则研究等,并策划经验积累期阶段的MASS领域中国提案方向,以增强我国在该领域的话语权及影响力。
2. 建议加大S-100电子海图产品体系的研究及参与力度
为满足航运业的智能化发展及数字化转型,国际海道测量组织(IHO)开发了通用海道测量数据模型(S-100),旨在构建统一的海洋地理信息数据模型及应用模式。S-100产品将广泛应用于S-100 ECDIS和各类信息系统中,通过提供标准化、数字化和全要素的助航信息,赋能智能航运发展。
对此,MSC已发布《电子海图显示和信息系统(ECDIS)性能标准》,并同意以制定相关导则为起点,用分步走的方式完善相关法规体系,以支持S-100系列产品于2026年1月起可供装船使用,2029年1月1日起“新装船”ECDIS设备必须支持S-100标准,推动S-100体系在全球航运业落地应用。对此,建议加大对S-100体系的研究和参与力度,集中攻关重难点问题,结合产品试验生产实践,提交更多高质量提案,引领相关技术发展。
3. 建议关注IMO网络安全后续工作
数字化、智能化等创新技术在船舶领域的应用促进了船舶行业的发展,但也对船舶的信息安全风险管理提出更高要求。船舶网络安全问题已成为航运业所面临的一个亟待解决的关键性问题。
对此,IMO于2017年推出《海事网络风险管理指南》(MSC-FAL.1/Circ.3),提供关于海事网络风险管理的高级别建议。今年5月举行的MSC 108会议修订并批准了《海事网络风险管理指南》修订草案(MSC-FAL.1/Circ.3/Rev.3),涵盖了网络风险管理的标准和最佳实践;此次MSC109会议提出了海事行业对全面网络安全措施的迫切需求,同意进一步制定船舶和港口设施网络安全相关的标准,并将网络安全纳入IMO海上数字化全面战略的一部分。
面对这一系类举措,建议船舶设计、建造、配套及航运等行业各方关注IMO在网络安全方面的后续工作,积极响应,适时参与,贡献中国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