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推进全国客船、危险品船智能监控管理系统建设与应用工作,规范企业智能监控管理系统与全国客船、危险品船智能监控管理系统的数据对接标准,交通运输部海事局按照《全国客船、危险品船智能监控管理系统数据对接规范(1.0)》技术路线,编制了《全国客船、危险品船智能监控管理系统数据对接规范2.0(征求意见稿)》。

本规范适用于指导企业客船危险品船智能监控管理系统与全国客船危险品船智能监控管理系统数据对接。
全国客船危险品船智能监控管理系统:指在智慧海事系统中建设独立的客船危险品船智能监控管理模块,接收全国客船危险品船不安全行为、航行、载客、载货等数据,并通过标准接口调取船舶实时监控和历史视频进行播放。此模块可对全国的客船危险品船进行实时监测、统一监管。
企业客船危险品船智能监控管理系统:指《船舶智能监控系统技术指南(2.0)》中的管理平台,包含省、市、县、企业各级自建的管理平台。
全国客船危险品船智能监控管理系统通过统一的数据接入规范与企业客船危险品船智能监控管理系统进行数据交互,实现对客船危险品船的智能监控和管理。企业客船危险品船智能监控管理系统基于船舶智能监控系统和岸基视频存储设备,分别负责收集和处理船舶数据及存储视频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