川东造船100%股权及相关债权挂牌转让!

转让标的名称:重庆川东船舶重工有限责任公司100%股权及相关债权

项目编号:G32026CQ1000049

转让底价:59529.0001(万元)

信息披露起始日期:2026-07-23

信息披露结束日期:2026-08-20

标的所在地区:重庆市;市辖区;涪陵区

标的所属行业:铁路、船舶、航空航天和其他运输设备制造业

项目受理联系人:刘老师/023-63622508

一:转让方承诺

本转让方现提出申请,将持有的(重庆川东船舶重工有限责任公司100%股权及相关债权)通过重庆联合产权交易所公开披露产权转让信息和组织交易活动,并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

1、我方已知晓并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政策规定、重庆联合产权交易所交易规则及配套细则,按照有关要求履行我方义务;

2、本次产权转让是我方真实意愿表示,交易标的权属清晰,不存在任何法律法规禁止或限制交易的情形;对设定担保物权的产权转让,符合民法典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涉及政府社会公共管理事项的,已依法报政府有关部门审核;

3、我方转让产权的相关行为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应批准;

4、我方所提交的本信息发布申请书及附件材料内容真实、完整、准确,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我方若发生违规违约行为,给意向受让方、受让方和重庆联合产权交易所造成损失的,我方同意以我方在信息披露中设定的交易保证金金额承担违约责任。交易保证金金额不足以弥补损失的,利益受损方可以向我方进行追偿。

二:标的企业简况

标的企业名称:重庆川东船舶重工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地址):重庆市;市辖区;涪陵区

法定代表人:徐猛

成立时间:1982-09-26

注册资本:107387.59万元人民币

实收资本:107387.59万元人民币

经济类型:国有控股企业

公司类型(经济性质):有限责任公司

经营规模:中型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0010220850016X2

所属行业:铁路、船舶、航空航天和其他运输设备制造业

经营范围:从事舰船为主的军品科研生产[按许可证核定的事项和期限从事经营];船舶修造,船用辅机制造,出口本企业自产船舶及船用辅机;金属结构及构件、压力容器、铸锻件、冶金设备、建材设备及化工机械设备的加工;进口本企业生产科研所需原辅材料、机械设备、仪器仪表及零配件;机电设备维修、安装调试;消防设施安装;船舶及海洋工程技术及产品开发、设计、服务、咨询、转让;钢结构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园林绿化工程设计及施工、劳务代理、餐饮服务、住宿(限分支机构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职工人数:0

是否含有国有划拨土地:是

标的企业股权结构

涉及有限责任公司股东对外转让的:

是否已按公司法、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及章程要求,履行股东同意手续:是其他

其他股东是否放弃优先购买权:是

序号:1

前十位股东名称:中国船舶集团重庆船舶工业有限公司

持股比例:84.7884%

序号:2

前十位股东名称:中国船舶重工国际贸易有限公司

持股比例:15.2116%

主要财务指标

资产评估情况

评估机构:北京天健兴业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核准(备案)机构:中国船舶集团有限公司

核准(备案)日期:2026-05-21

评估基准日:2025-12-31

基准日审计机构: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重要信息披露

其他披露内容:

一、本项目转让底价为59,529.0001万元,其中标的企业100%股权转让底价为0.0001万元,债权转让底价为59,529万元,其中:中国船舶集团有限公司对标的企业债权16,529万元,中船财务有限责任公司对标的企业债权43,000万元,合计59,529万元。如本项目形成溢价,则溢价部分为股权溢价,溢价部分按各转让方对应的持股比例进行分配。

二、截至2025年12月31日,中船财务有限责任公司对标的企业享有债权43,000万元。该债权以标的企业所有的重庆市涪陵区李渡双河口房屋97项、土地使用权7宗作为抵押并依法办理抵押登记,抵押合同金额49,000万元。中船财务有限责任公司在收到相应交易款项后30日内办理解除抵押登记。

三、标的企业拟剥离部分资产及负债至中国船舶集团重庆船舶工业有限公司,该部分剥离的资产及负债未纳入本次审计评估范围。

四、纳入本次评估范围内的部分土地用地性质为授权经营(涉及面积约91362.54平方米),部分土地用地性质为划拨(涉及面积约648284.13平方米)。根据重庆市涪陵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相关复函,受让方须保留上述土地使用权的原有权利人、土地用途和性质,继续用于发展符合国家战略规划的相关产业。如果受让方今后改变了原有土地使用权的权利人、土地用途和性质,受让方应依法办理相关手续,承担相关税费。

五、纳入本次评估范围的部分房屋建筑物被员工、家属、遗属等实际使用或对外租赁,涉及面积约16,070平方米,对应评估价值约723万元;部分房屋建筑物未办理产权证,涉及面积约46,000.54平方米,对应评估价值约6,047万元。

六、“重庆川东船舶重工有限责任公司移民安置区综合帮扶基础设施完善工程建设项目”、“重庆东港船舶产业有限公司厂区道路功能恢复性改造工程建设项目”、“重庆川东船舶重工有限责任公司移民安置区综合帮扶人居环境改善建设项目”等三个项目尚未决算审计、验收的在建工程,均由中国船舶集团重庆船舶工业有限公司以标的企业的名义完成建设,待完成建设并通过决算审计、验收后,由中国船舶集团重庆船舶工业有限公司移交至标的企业。

七、评估报告中的其他特别事项说明详见公告附件。

八、“主要财务指标”数据出自《关于剥离涪陵区外资产及负债后的模拟财务报表专项审计报告》、《关于剥离涪陵区外资产及负债后的模拟财务报表》。

九、备查资料:《评估报告》、《关于剥离涪陵区外资产及负债后的模拟财务报表专项审计报告》、《关于剥离涪陵区外资产及负债后的模拟财务报表》、《重庆市涪陵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关于同意公开处置企业整体股权和相应债权盘活国有资产的同时一并处置所属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复函》。

管理层拟参与受让意向:否

三:交易条件与受让方资格条件

交易条件

转让底价:59529.0001万元

价款支付方式:一次性支付

与转让相关其他条件:

1、意向受让方待重庆联交所出具《受让申请受理通知书》后,方证明其已向重庆联交所提交受让申请;意向受让方应在交易资格确认后3个工作日内,将交易保证金【1000】万元汇至重庆联交所指定账户(以到账为准)。

2、若信息披露公告期满,只产生一个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的,交易双方按照转让底价与意向受让方报价孰高原则确定交易价格;产生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的,则采取网络竞价(多次报价)方式确定受让方。

3、若非转让方原因,意向受让方出现下列情形导致交易无法推进或影响交易秩序的,其交纳的交易保证金不予退还;在扣除重交所交易服务费后,转让方有权扣除剩余部分作为违约金:(1)提出受让申请并交纳交易保证金后未参与后续交易的(若有其他意向受让方,交易达成的可豁免);(2)在被确定为受让方后,未按约定时限与转让方签订交易合同或未按合同约定足额支付交易价款的;(3)意向受让方之间相互串通、影响公平竞争的;(4)其他无故不推进交易或无故放弃受让行为的;(5)其他违反公告或公告附件的情况。

4、意向受让方被确定为受让方的,应在【10】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产权交易合同》,并在合同生效后【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付清剩余交易价款。因受让方原因拒签合同、拒付交易价款、放弃受让或退还标的,转让方有权单方面终结交易并将标的另行处置。

5、意向受让方被确定为受让方后,其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可按《产权交易合同》约定转为交易价款;其余意向受让方所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如不涉及交易保证金扣除情形的,在受让方产生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原路径全额无息退还。

6、交易及权属变更登记所涉及的一切税、费(含重交所交易服务费)按相关规定由转、受让双方各自承担。标的企业涉及划拨及授权经营土地,若按照国家相关政策涉及土地出让金、土地增值税等税费,则由受让方承担。

7、标的企业涉及的划拨及授权经营土地,若按照国家相关政策可变更土地权利性质为出让的,则涉及的土地出让金由受让方承担。

8、交易完成后标的企业不得继续使用转让方所属国家出资企业及其子企业的字号、经营资质和特许经营权等无形资产,不得继续以转让方所属国家出资企业子企业名义开展经营活动。

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受让。

10、剥离资产涉及的部分人事、财务及其它相关档案,受让方须同意该部分档案由标的企业场地继续保存,受让方及标的企业予以配合。

11、转让方确定剥离的资产:(1)在剥离完成前,基于该部分资产所产生的所有权益及相关毁损、灭失、自然减值的风险,由转让方享有和承担;(2)无论是否完成交割,受让方、标的企业应按转让方要求提供相应配合,协助转让方完成剥离相关工作;(3)对于纳入剥离范围的股权类资产,除转让方书面同意或者出具书面指令的情形外,在剥离完成前,受让方、标的企业及其下属子公司均不得利用股东身份或控制条件,对该等股权类资产实施重大决策、选择管理者等可能损害股权价值的行为。

12、标的企业现有内退、离(退)休、遗属、军转干、“三类”人员、幼职教人员和老工伤职工等人员的待遇延续现有政策,日常管理和费用由中国船舶集团重庆船舶工业有限公司负责,受让方及标的企业予以配合并协助办理。

13、意向受让方提交受让申请并交纳交易保证金,即视为已详细阅读并完全认可本项目所涉及审计报告、资产评估报告等材料所披露的内容,已完成对本项目的全部尽职调查,并以其独立判断决定自愿按本项目产权公告的内容,以现状受让本项目。

受让方资格条件:

1.意向受让方应为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法人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2.意向受让方须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

3.意向受让方应具有良好的商业信用、无不良经营记录。

4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保证金设定

是否缴纳保证金:是

交纳金额:1000万元

交纳时间:意向受让方经资格确认后[3]个工作日内交纳

交纳方式:电汇、转账、网上支付

四:转让方简况

转让方基本情况产权转让行为批准情况

转让方名称:中国船舶集团重庆船舶工业有限公司

注册地(住所):重庆市江北区建新东路21号

法定代表人:徐猛

注册资本:7262万元人民币

经济类型:国有独资企业(公司)/国有全资企业

公司类型(经济性质):有限责任公司

所属行业:通用设备制造业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00105202803880M

经营规模:中型

持有产(股)权比例(%):84.7884

拟转让产(股)权比例(%):84.7884

国资监管机构:国务院国资委监管

所属集团或主管部门名称:中国船舶集团有限公司

批准单位名称:中国船舶集团有限公司

决议类型:批复

内部审议情况:董事长专题会

转让方名称:中国船舶重工国际贸易有限公司

注册地(住所):北京市西城区月坛北小街10号

法定代表人:刘松

注册资本:49902.56万元人民币

经济类型:国有控股企业

公司类型(经济性质):有限责任公司

所属行业:批发业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0001000008761

经营规模:中型

持有产(股)权比例(%):15.2116

拟转让产(股)权比例(%):15.2116

国资监管机构:国务院国资委监管

所属集团或主管部门名称:中国船舶集团有限公司

批准单位名称:中国船舶集团有限公司

决议类型:批复

内部审议情况:总经理办公会议决议

五:挂牌信息

信息披露公告期:自公告之日起[20]个工作日

信息披露期满后,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延长信息发布,不变更挂牌条件,按照5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延长,直至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交易方式:网络竞价(多次报价)

发布媒体名称:重交所网站

交易机构

交易机构名称:重庆联交所集团中央单位西南交易分中心交易一部

交易机构联系人:刘老师联系电话:023-636225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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