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能源运输有限公司新造船技术选型研究项目询价函
我司现就新造船技术选型研究项目进行询价,诚邀各单位参与本次报价。
报价方式:网上报价
报价截止时间和质疑截止时间:以门户网站公布时间为准。
1)已成为【深圳能源供应商门户】合格供应商的单位,请使用账号登录网站平台(网址:isp.sec.com.cn),按照网站平台的提示和报价要求进行报价。
2)未成为【深圳能源供应商门户】合格供应商的单位,请按照网站平台(网址:isp.sec.com.cn)提示注册成为入库供应商,注册成功后使用账号登录网站平台,按照网站平台的提示和报价要求进行报价。
1.项目概况及采购范围
1.1采购人:深圳市能源运输有限公司
1.2项目地点: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4001号时代金融中心25楼
1.3采购编号(如有):SNYS202602030001X
1.4项目背景:
根据公司发展计划,拟建造82000DWT散货船,开展新造船技术选型研究工作。本项目要求调研了解国际公约、欧盟、美国以及国内法规对新造散货船的技术和规范要求,研究适合公司发展需要的技术选型。
1.5采购范围:
研究报告详见附件二:用户需求书。
1.6服务期限:合同签订后75日内。
2.报价资格要求
2.1报价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集团(或总公司)性质的报价人必须明确是集团(或总公司)自身作为报价人,还是集团(或总公司)的下属子公司作为报价人(证明文件:须提供报价人有效期内的营业执照扫描件并加盖报价人公章);
2.2报价人自2021年起具有巴拿马型散货或其它船舶相关新造船技术选型研究的服务业绩(证明文件:须提供报价人的合同扫描件并加盖报价人公章);
2.3报价人未被列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index.html)、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的严重失信名单或经营异常名单(证明文件:报价人须提供截图文件并加盖报价人公章);
2.4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询价文件的组成
3.1项目询价函;
3.2附件一:报价文件格式;
3.3附件二:用户需求书。
4.报价文件递交要求
4.1报价截止时间(开标时间):
详见深圳能源集团供应商门户公布的本项目报价截止时间,并在此截止时间前将报价文件通过深圳能源供应商门户(isp.sec.com.cn)递交,逾期逾时提交视为无效报价。
4.2报价文件编制要求:
4.2.1报价文件应按附件一:“报价文件格式”进行编写,如有必要,可以增加附页,作为报价文件的组成部分;
4.2.2报价截止时间前及评审过程中,报价人对报价文件所作的一切有效补充、修改文件,均被视为报价文件不可分割的部分;
4.2.3报价文件与询价文件有差异之处,无论多么微小,商务部分和技术部分均应分别汇总说明,并填写商务、技术偏差表(格式见附件一10.1、10.2);
4.2.4如果报价人没有按照询价文件的要求提交全部资料,或者提供的资料缺乏真实性,或者提交的资料没有对询价文件在各方面都做出实质性响应,可能导致其报价被拒绝,风险由报价人承担。
4.3报价文件递交方式:
报价文件按要求签字、加盖公章后扫描成连页,上传至深圳能源采购管理系统,文件名为“新造船技术选型研究项目报价文件”。
4.4报价要求:
4.4.1供应商应仔细阅读本项目各项采购要求(包括合同条款、技术条款、报价要求),并在满足各项采购要求基础上进行报价(含税);
4.4.2报价文件未按要求签字或加盖报价人印章或报价文件中存在明显不符合技术规范、技术标准的内容等不满足本项目采购要求的报价,将视为无效报价,不得推荐为成交供应商;
4.4.3根据本询价文件中规定的服务范围、规范和责任范围,总报价应包括报价人对本询价项目下所提供的全部责任和义务;报价人未单独列明的费用将被视为该项目的费用已包含在总报价中,合同执行中不另行予以支付;
4.4.4供报价中包含增值税税金(请报价单位明确税率)并能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
4.4.5供应商填写《响应报价表》中的报价应与门户网站中录入本项目报价一致;如供应商报价文件与深圳能源集团供应商门户报价不一致,以深圳能源集团供应商门户在线报价为准;若数字和文字表示的金额之间有差异,则以文字表示的大写金额为准,并对数字作相应的修正;
4.4.6报价费用:报价人应承担其编制报价文件与递交报价文件所涉及的一切费用;不论询价结果如何,询价人在任何情况下无义务也无责任承担这些费用。
4.4.7合同条款和技术条款以门户网站公布本项目的标前附件为准;
4.4.8供应商报价时应在系统中上传如下附件:无有,具体如下:
①响应报价表(详见后附格式)。
4.4.9最高限价:
最高限价(含税总价):人民币600,000.00元;供应商报价超过最高限价的,视为无效报价。
4.4.10其他报价要求:
①发生下列情况之一者,评审小组有权视其为无效报价文件:
(1)在同一IP地址上传报价、报价联系人信息相同、报价文件雷同等具有串标情形的全部供应商,或者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全部供应商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全部供应商,其报价均作无效报价处理,不得被推荐为成交供应商;
(2)报价文件的授权书或承诺函未加盖公司公章的(法定代表人参与报价的,以身份证电子版代替授权书,法定代表人姓名、报价被授权人姓名、上传的身份证姓名不一致的);
(3)报价人名称与报价文件中报价人名称不一致的;
(4)报价人递交两份或多份内容不同的报价文件,或在一份报价文件中对同一采购文件标的物报有两个或多个报价,且未声明哪一个为最终报价的,但按采购文件规定提交备选报价方案的除外;
(5)报价人不符合国家或者采购文件规定的合格报价人资格条件;
(6)报价有效期不满足采购文件的规定;
(7)报价人没有对采购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包括合同中的实质性条款)作出响应的;
(8)到货期/服务期/工期严重偏离采购文件的规定;
(9)报价文件中的主要工艺流程、技术规格、技术标准严重偏离采购文件的规定或没有对性能保证值和/或技术参数提供技术支持资料(技术采购文件要求提供的);
(10)报价人的报价不是固定不变价格;
(11)报价价格低于成本价(经澄清,报价人不能合理说明或者不能提供相应证明材料的)或报价高于发布的最高限价的;
(12)报价人无正当理由不按照要求对报价文件进行澄清、说明或者补正的;
(13)报价人有以他人的名义参加采购文件采购活动、串通其他报价人、弄虚作假、行贿等违法行为;
(14)报价人发生合并、分立、破产等重大变化不再具备采购文件规定的资格条件或者其报价影响采购文件公正性的。
②不接受列入能源集团黑名单中的供应商报价;
③不接受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及“信用电力”网站(http://creditpower.cec.org.cn)黑名单中的供应商报价;
④询价方将拒绝在本须知规定的截止日期后提交的任何报价应答文件。
4.4.11澄清和异议
①供应商对询价书或采购信息存有异议,可以在质疑截止时间前通过深圳能源集团供应商门户(具体以门户发布的操作手册为准)向采购人提出,要求采购人予以澄清。
②采购人可对采购信息进行澄清,并在深圳能源集团供应商门户发布。
③供应商对成交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候选成交供应商公示期间通过深圳能源集团供应商门户提出。
5.评标办法
经评审的最低价法:
评标办法:资格审查合格后,经评审的最低价供应商为第一中标候选人。
采用最低价法若出现经评审最低价供应商数量≥2家时,由询价小组综合考虑价格之外的评价因素(描述具体评价因素,优先推荐深圳能源集团供应商评级更高的单位)推荐成交供应商,并在合同签订审批中明确推荐理由。
评标办法:综合评标法
6.联系方式:
6.1采购人:深圳市能源运输有限公司
6.2联系人:唐蔚
6.3邮箱:tangwei@sec.com.c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