舟山中匀船务有限公司重整投资人预招募公告

4月2日,舟山中匀船务有限公司管理人正式发布重整投资人预招募公告,面向社会公开寻求有实力、有诚意的投资人,推动企业重整重生,盘活资产并保障债权人合法权益。

2025年12月24日,舟山市普陀区人民法院裁定受理舟山中匀船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匀公司”)重整一案,并于同日指定北京大成(舟山)律师事务所担任管理人。为为盘活债务人资产,切实保障中匀公司债权人的合法权益,推动区域产业发展,管理人启动资产推介暨投资人预招募工作,以助力中匀公司实现重整。

中匀公司注册于舟山市普陀区朱家尖街道,注册资本500万元,主要经营范围包括国内沿海及长江中下游成品油船运输、船舶租赁等,目前持有有效期至2030年6月30日的国内水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公司核心资产为“中匀17”号油船及一辆五菱牌面包车,其中“中匀17”轮经评估价值694万元,目前被扣押于广东省江门市某厂区内。

结合中匀公司现有资产与经营资质等实际,此次重整招募底价拟定为人民币1000万元,管理人将以1000万元为底价公开拍卖招募重整投资人。值得注意的是,投资人需在相关重整计划获批后,按港航管理部门的要求于2026年4月下旬完成办理将符合中匀公司国内水路运输经营许可证经营范围的船舶过户至中匀公司名下的手续,或重新取得“中匀17”轮船舶营业运输证,使中匀公司的运输船舶不低于5000总吨位。否则中匀公司国内水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失效/被撤销的后果将由重整投资人自行承担,重整投资人不得以此为由不继续履行重整投资协议或者重整计划草案。

此次重整资产范围不包括中匀公司截至重整投资人取得中匀公司全部股权并完成相应公司变更登记之日中匀公司的全部货币资金。投资价款需在法院裁定批准重整计划之日起15日内支付完毕。

此外,公告明确了意向投资人的报名要求,包括依法成立且有效存续、无失信记录及重大违法违规行为,具备良好财务状况和资金实力,能够助力企业提升市场竞争力,并承诺重整成功后5年内不将公司注册地迁出舟山市普陀区。联合报名主体需符合同等要求,并提交合作协议及连带责任承诺。

管理人提示,此次预招募仅作为投资参考,不具有协议约束效力,投资人需自行开展尽职调查,充分评估相关风险。管理人有权根据实际情况调整招募方案、中止或撤回预招募计划。

意向投资人需在2026年4月8日17:00前,将报名材料送达管理人指定地址,联系人冯婷律师,联系电话15805806868,邮箱ting.feng@dentons.cn。报名后如需开展尽职调查,需缴纳10万元意向保证金并签署保密协议,未参与后续遴选的,保证金将无息退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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