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船集团旗下8家单位成功入选国家知识产权示范企业创建对象

日前,国家知识产权局印发《关于确定2025—2027年国家知识产权强国建设示范创建对象的通知》。中国船舶集团有限公司旗下共有8家单位成功入选国家知识产权示范企业创建对象,覆盖船舶制造、动力系统、电子通信、新材料及节能技术等多个专业领域。

8家入选单位名单:

沪东中华造船(集团)有限公司
广船国际有限公司
中船黄埔文冲船舶有限公司
中船(上海)节能技术有限公司
连云港杰瑞电子有限公司
青岛杰瑞工控技术有限公司
中船动力镇江有限公司
上海形状记忆合金材料有限公司

国家知识产权示范企业创建对象,是指在知识产权创造、运用、保护、管理等方面具有较为完善的制度和较好成效的企业,经申报、推荐、评审等程序后确定。本次入选企业将在3年培育周期内获得国家在政策、培育引导等方面的重点支持,持续完善知识产权工作体系。

长期以来,中船集团始终将知识产权工作作为提升核心竞争力、支撑高质量发展的重要抓手,通过完善管理制度、健全工作机制、加强资源保障,持续引导各级企事业单位聚焦主责主业,围绕关键技术领域开展专利布局,推动知识产权与研发、生产、经营深度融合,不断提升知识产权创造质量、运用效益、保护水平和管理效能。此次8家单位入选国家知识产权示范企业创建对象,为中船集团公司全面推进知识产权高质量创造、高效益运用、高标准保护迈出了坚实一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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