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船海工重整案竞争管理人评审结果公示

大连中院审理的大连船舶重工集团海洋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大船海工)破产重整一案,采取竞争方式指定管理人。按照《辽宁省大连市中级人民法院大船海工破产管理人投标邀请书》确定的评分标准,得分前两位的投标人分别为:第一名上海市方达律师事务所和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联合体;第二名北京市炜衡律师事务所和利安达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联合体。大连中院已经公示。

来源:半岛晨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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