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湖北轻体新能源智能船舶制造基地项目工程总承包(EPC)已由黄冈市黄州区发展和改革局以 2601-421102-04-05-971360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湖北轻体智能船舶制造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 企业自筹,出资比例为 100%,招标人为 湖北轻体智能船舶制造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 中德华建(北京)国际工程技术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工程总承包(EPC)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建设地点:黄冈市城东片区(南湖工业园)志高地块。
建设规模:项目总占地 315.8 亩,总规划用地面积 210547.8㎡,规划形成 “双制造核心区、分级码头作业区、综合配套研发区” 三大功能板块,实现两类船舶全生命周期的高效协同运营。
其他:/。
2.2 招标范围
招标范围:(1)设计:含各阶段、各专业设计,包括但不限于方案设计(深化)、初步设计和施工图设计,施工图设计范围内的现场技术服务及后期技术服务等。(2)施工:施工图范围内的工程施工,并配合业主办理报批、相关部门结(决)算审计等,完工试运行、缺陷责任期及保修期内的缺陷修复及保修,以及对工程项目进行质量、安全、进度、费用、合同、信息等管理和控制,按要求完成本项目工程施工至竣工验收合格交付使用。(3)设备采购、安装及后期维护。(4)工程总承包管理:负责项目临水、临电的实施,建设实施阶段的组织和协调工作,配合发包人进行全过程项目管理。
标段划分:本次招标拟划分为 1 个标段。
计划工期:进场后 24 个月(以监理开工令为准)。
合同估算价:约 11.66 亿元。
2.3 其他:/。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且同时具备工程设计综合资质或工程设计建筑行业甲级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设计甲级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施工负责人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壹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 证),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2
本次招标 接受(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投标人须提交联合体协议书,并在联合体协议中明确联合体成员单位的责任和权利,联合体投标人应当根据项目的特点和复杂程度,合理确定牵头单位,联合体牵头单位和各成员单位按照对应的联合体分工职责须分别具备上述资格要求;
2、组成联合体进行投标的设计或施工单位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参与同一标段的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参与同一标段的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6 年 7 月 6 日 15 时 00 分至 2026 年 7 月 11 日 15 时 00 分,委托授权代表携带委托书(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其中任意一方领取即可)及身份证原件在中德华建(北京)国际工程技术有限公司(武汉市汉阳区太子湖北路 87 号武汉设计广场 1 栋 18 楼)现场领取或网络领取招标文件,招标文件 500 元,售后不退。
4.2 网络获取的,申请人应将获取招标文件所需资料盖章扫描件发至邮箱 723268664@qq.com,并在邮件中注明申请人名称、所投项目名称、联系人及电话。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对邮寄、电子文本传输过程中发生的迟交或遗失均不承担责任,申请人获取招标文件的时效性以申请人提交的完整资料的时间为准。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 2026 年 7 月 27 日 9 时 30 分。
5.2 递交投标文件及开标地址:武汉市汉阳区太子湖北路 87 号武汉设计广场 1 栋 18 楼。
6. 投标相关事宜
/。
7. 评标办法
本次招标评标办法采用 综合评分法。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上发布。
9. 联系方式
招标人:湖北轻体智能船舶制造有限公司
地 址:黄冈市黄州区宝塔大道 56 号
联系人:田勇
电 话:18976664117
招标代理机构:中德华建(北京)国际工程技术有限公司
地 址: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太子湖北路 87 号武汉设计广场 1 栋 18 楼
联系人:文琳、王丹妮
电 话:15827195798/18771012984
2026 年 7 月 6 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