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中国拥有/运营及中国建造船舶停靠美国港口征收附加费的政策即将于10月14日生效,但具体实施细则仍不明确。

有行业人士对此评论说:“美国贸易代表办公室(USTR)的政策简直让人一头雾水。”
自4月14日USTR宣布将根据其针对中国在全球造船业主导地位的“301调查”征收港口费用以来,近六个月过去了,关于该费用实际实施的细则却迟迟未公布。
根据此前信息,针对中国拥有和运营的船舶,自2025年10月14日起,按每净吨50美元收费,到2028年将提升至每净吨140美元;对于中国建造的船舶,自2025年10月14日起将征收每净吨18美元或每集装箱120美元的费用,到2028年将提升至每净吨33美元或每集装箱250美元。每艘船每年最多收取五次费用。目前全球19%的船队由中国实体拥有。
美国海关与边境保护局已被指定为该费用的征收机构。美国当局曾承诺发布一份关于费用征收流程的常见问题解答,但至今该文件仍未公布。
航运咨询公司Verspucci Maritime的Lars Jensen在社交媒体上发文称,业界已就费用具体实施问题向USTR提出了问询。而对此,“USTR在一份说明中回应了一些发起调查的机构,并表示:‘……我们正努力就利益相关方提出的未解决问题提供更多说明。我们已知悉10月14日即将生效的费用,正并正在努力在此之前发布相关政策信息’。”
行业关注的一个争议点是涉及中国租赁安排融资的船舶是否会受到新规影响,以及如何界定融资租赁涉及的船舶是否需缴纳该费用。该问题“目前尚无明确说法”。
尽管收费实施细则尚未明朗,部分集装箱班轮公司已就美国航线计划发布公告。本周早些时候,马士基与达飞海运相继宣布将不对美国货运业务征收USTR附加费。
非中资航运公司正调整船舶部署,将中国制造的船舶调往不经停美国的其他航线;中资航运企业中远海运集运和东方海外均表示,将继续致力于为往返美国市场的客户提供服务,但具体方案仍未公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