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合韵科技服务(集团)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采购代理机构)受重庆渭沱物流园建设运营(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人)的委托,对合川“千里轻舟”货运班轮船队集散两用船(兼绑拖功能)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有资格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一、招标项目内容
包号及名称:包1:合川“千里轻舟”货运班轮船队集散两用船(兼绑拖功能)采购项目
最高限价(万元):1246.6753
投标保证金(万元):25
中标人数量(名):1
二、资金来源
业主自筹资金,预算金额为1246.6753万元。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一般资质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四、投标、开标有关说明
(一)凡有意参加招标的投标人,请在“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合川区)https://www.cqggzy.com/hechuanweb/)”网上下载或到采购人处领取本项目招标文件以及图纸、澄清等开标前公布的所有项目资料,无论投标人下载与否,均视为已知晓所有招标内容。
(二)招标文件公告期限:自采购公告发布之日(2026年09月30日)起五个工作日。
(三)招标文件提供期限
1.招标文件提供期限:同招标文件公告期限(2026年09月30日-2026年10月13日)。
2.报名方式:无需报名
(四)递交投标文件地点:重庆市合川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重庆市合川区希尔安大道225号行政服务中心B区5楼)
(五)投标文件提交开始时间:2026年10月21日北京时间9:30
(六)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26年10月21日北京时间10:00
(七)开标时间:2026年10月21日北京时间10:00
(八)开标地点:重庆市合川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重庆市合川区希尔安大道225号行政服务中心B区5楼)。
五、投标保证金
(一)投标保证金缴纳
方式一:以银行转账形式缴纳投标保证金
1、投标人应足额缴纳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金额详见本篇,一、招标项目内容),并汇至所投分包对应的重庆合韵科技服务(集团)有限公司 的账号上,投标保证金的到账截止时间同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2、投标人应按照项目(或各分包)账户递交保证金。
账户名:重庆合韵科技服务(集团)有限公司
开户行:中国银行合川支行
账号:111692539816
(1)投标人在银行转账(电汇)时,须充分考虑银行转账(电汇)的时间差风险,如同城转账、异地转账或汇款、跨行转账或电汇的时间要求。
(2)投标人在缴纳投标保证金时,到款账户为上述指定的投标保证金专用账户。
(3)投标保证金备注本项目名称
方式二:以纸质保函形式缴纳投标保证金
1.纸质投标保函缴纳形式及要求:
(1)缴纳形式:投标人提供银行出具的不可撤销且见索即付的纸质保函。
(2)具体要求:投标人须提供一份纸质投标保函正本和一份纸质投标保函正本纸质复制件及纸质投标保函正本电子复制件并加盖投标人单位鲜章。一份电子复制件须装在“第七篇 投标文件格式”规定的“四、其他(一)其他与项目有关的资料(自附)”的投标文件中,另一份纸质复印件和纸质投标保函正本原件单独密封装订,并于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在开标前的现场递交给采购人审查、保管。纸质投标保函应至少体现如下内容:
①担保项目必须为本项目;
②受益人必须为本项目采购人;
③保函担保金额与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保证金金额一致;
④保函生效时间必须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有效期限必须至少包含整个投标有效期;
⑤保函须不可撤销且见索即付。
注:
(1)若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延期,则纸质投标保函递交的截止时间和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保持一致。
(2)采购人负责对纸质保函正本内容进行形式审查,不满足上述要求的纸质投标保函无效。纸质保函正本原件由采购人负责保管。
2.以纸质投标保函形式提供投标保证金的金额:详见本篇“一、招标项目内容”。
3.投标人对其递交的纸质投标保函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
4.投标人在开标前,现场递交的纸质投标保函原件应与投标文件中提供的纸质投标保函正本电子复制件一致,不一致的以正本原件为准。
5.如果发现投标人递交的纸质投标保函存在弄虚作假的,采购人或采购应当报行政主管部门依法处理。
(二)如有下列情况之一,作无效投标处理:
(1)投标人没有在投标保证金提交截止时间前缴纳投标保证金的;
(2)投标保证金无法进行认定的;
(3)所缴纳的投标保证金金额与招标文件规定的金额不相符的。
(三)以银行转账方式缴纳的投标保证金是否有效,由重庆合韵科技服务(集团)有限公司 将各投标人缴纳保证金到账时间、到账账户、到账金额的资料提交给评标委员会认定;以纸质投标保函形式缴纳的投标保证金是否有效,由评标委员会认定。
(四)保证金退还方式
1.未中标供应商的投标保证金,在采购人发出中标通知书后5个工作日内,由重庆合韵科技服务(集团)有限公司 按来款渠道无息退还。
2.中标供应商的投标保证金,在中标供应商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后5个工作日内,由重庆合韵科技服务(集团)有限公司 按资金来款渠道无息退还。
3.流标项目的保证金由重庆合韵科技服务(集团)有限公司 5个工作日内按资金来款渠道无息退还。
4.因供应商未进行合同签订等自身原因而耽误了投标保证金退还的,由供应商自行负责。
咨询电话:(023)42576646
六、投标有关规定
(一)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包)下的采购活动。
(二)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造、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三)本项目若有澄清文件一律在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合川区)(www.cqggzy.com/hechuanweb)网站上发布,请各投标人注意下载;无论投标人下载与否,均视同投标人已知晓本项目澄清文件的内容。
(四)超过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递交的投标文件,恕不接收。
(五)投标费用:无论投标结果如何,投标人参与本项目投标的所有费用均应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六)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投标,否则按无效投标处理。
(七)本项目不接受合同分包,否则按无效投标处理。
(八)参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投标人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投标人,将拒绝其参与采购活动。
七、联系方式
(一)采购人:重庆渭沱物流园建设运营(集团)有限公司
联系人:简老师
电 话:18983001113
地 址:重庆市合川区渭沱镇物流大道2345号保税物流中心
(二)采购代理机构:重庆合韵科技服务(集团)有限公司
联系人:王老师
电 话:023-42576646
地 址: 重庆市合川区希尔安大道225号行政服务大厅B区503
第二篇 项目技术(质量)需求
“※”标注的技术需求为符合性审查中的实质性要求,若不满足按无效投标处理。
一、招标项目一览表

二、招标项目技术需求
(一)项目概况
按照采购人提供的船舶设计图纸,建造1艘集散两用船(兼绑拖功能)(包含船体建造、船舶内装饰装修等),交付至重庆市主城水域(含合川)采购人指定水域,每艘船舶具体停靠地点由采购人指定。
(二)执行技术规范及依据
(1)中国船级社《钢质内河船舶建造规范》2026。
(2)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事局《内河船舶法定检验技术规则》2019 及2023、2025 修改通报。
(3)中国船级社《材料与焊接规范》2026。
(4)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事局《吨位丈量规则2022》。
(5)中国船级社《船舶应用电池动力规范》2025。
(6)中国海事局《纯电池动力船舶技术与检验暂行规则》2025其它相关规范和标准。
注:上述技术规范若有修改的,以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事局最新颁布的适用法规及技术规范为准。
※(三)主要技术参数
1、船型及用途
本船为集散两用货船(兼绑拖功能),采用直翼舵桨电力推进,主电源采用箱式电源+柴油发电机组,主要用于在嘉陵江流域运营,本船主要运载粮食、饲料、石英砂、煤炭、河沙、鹅卵石、大理石荒料、废钢等大宗散货,兼顾装载集装箱。本船可自主航行,同时兼具拖带功能。本船可夜航。
3、航速及螺旋桨
本船采用直翼舵桨电力推进,在双机持续功率约600kW 额定功率下,在设计吃水1.40m 时,蒲氏风力不大于3 级的深静水中航速21km/h。
4、稳性及干舷及浮态
本船完整稳性按“法规”对推(拖)船的要求进行校核,经计算其结果满足要求。本船干舷满足“法规”对B 级航区,J1级航段船舶的干舷要求。本船在首尾设有压载水舱,可根据船舶实际浮态情况,适当压载调节船舶浮态,尽量保持正浮状态。
5、操纵性:
本船为单底、单甲板、圆滑平头、纵流船艏、全钢质电焊结构,采用直翼舵桨电力推进,具有良好的操纵性和航向稳定性。
6、推(拖)功能:
本船主甲板两侧设有带缆桩,首部设有顶推架,具备临时绑拖功能,必要时可进行拖带作业。
7、本项目设备(需求)技术规格、数量及质量要求详见船舶设计图纸,投标人按图纸进行建造。
说明:招标文件中描述与图纸不一致的,以图纸为准;主要材料设备为估算值,具体以投标人按照图纸计算为准,但必须达到招标文件和设计有关要求。
※(四)项目及质量要求
1.投标人应提供满足所列标准要求的产品,所使用的材料以及制作的产品都是合格的,以保证能够最终通过采购人及船检相关部门的验收。
2.投标人应根据采购人对船舶功能和技术要求,编制全面、可行、先进的施工建造方案、建造工艺方案,同时有针对性的制定项目质量管控方案、安全和环保管控方案等,投标人可在投标文件中提供初步方案,在中标后结合采购人要求进一步细化。相关方案内容要求详见“第四篇”。
3.船舶的制造、配置、检验与验收应符合现行的国家船舶技术法规、规范、规程和标准(含行标或专业标准)。
4.产品交付时应包括但不限于法定检验证书、技术资料(详见第三篇项目商务需求)等。
5.投标人和采购人可在船舶设计的基础上,提出细节优化建议,并经双方确认后才能进行建造。但采购人不另行支付任何费用。
6.投标人拟采用主要设备及材料的参数及性能应满足设计有关要求。因本项目带图招标,本项目核心设备仅限选用本招标文件设备清单内列明的品牌,投标人须从清单品牌范围内选用,不得选用清单以外品牌。本清单所列品牌,系设计单位结合本船航行工况、安全可靠性、船检适配性,经多方案比选确定的设计基准选型品牌,原则上无替代选型特殊情况确需其他品牌替代方案情况下,需业主及监造方同意。
7.投标人为本项目提供的设备、配件和材料等必须符合国家相关质量及规范要求,使用的装修材料应满足或不低于采购人提供的装修设计方案要求,且使用的装修材料符合船舶建造规范及船舶检验规则要求。
8.投标人使用的设备、配件和材料必须是全新的,不得采用旧物品或翻新的或过期的零部件材料,主要材料需经采购人或采购方监造现场确认。
9.投入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和技术人员未经采购人书面同意不得随意进行更换。采购人有权在项目开工和建造过程中对有关人员进行核实,如发现人员未经许可发生变动,按本项目违约责任进行处理。
※(五)现场管理
(一)投标人要完善建造过程质量检验制度,确保建造重点环节(包括但不限于船舶建造开工、主体建造完成、船舶下水等)和单项完工及时验收。重点环节验收工作必须通知采购人、采购方监造参加。
(二)投标人在对管线、电缆等重点部位的隐蔽工程进行建造时,应通知采购人或采购方监造现场旁站,并拍摄影像资料备查。
(三)为便于现场管理,采购人和投标人在项目进行期间的联络,由双方指定专人负责进行。
(四)投标人本项目建造过程中,须主动配合采购人对本项目内容的监管和检查。
(五)本项目将委派监造单位实施监造,中标人须配合监造单位相关工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