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艘拖船(新北部湾港11、新北部湾港12、新北部湾港13)整体转让项目
【信息时间:2026-09-15 00:00】
三艘拖船(新北部湾港11、新北部湾港12、新北部湾港13)整体转让项目交易公告 (国资监测编号GR2026GX2001516)
交易机构:北部湾产权交易所集团

转让方名称:国家管网集团北海液化天然气有限责任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50500056049858P
注册地:北海市南珠大道59号1幢7楼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戴诗军
经济类型:国有实际控制企业
委托方决策文件:国家管网集团北海液化天然气有限责任公司党委会议纪要(2025年12月8日)(第31期)
转让方承诺:我方向北部湾产权交易所(以下统称“交易所”)提出申请,将持有的转让标的公开转让,由交易所公开发布转让信息并组织交易。我方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出如下承诺: 1.本次产权转让是我方真实意愿表示,转让的产权权属清晰,我方对该产权拥有完全的所有权、处置权且实施不存在任何限制条件; 2.我方转让产权的相关行为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应批准; 3.我方所提交的有关转让标的相关材料,内容真实、完整、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4.我方在转让过程中,遵守法律法规规定和交易所的相关规则,按照有关要求履行我方义务。 我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如违反上述承诺或有违规行为,给交易相关方造成损失的,我方愿意承担法律责任及相应的经济赔偿责任。
特别告知:1.风险提示。交易所仅就转让方提供的资料负披露义务,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公告披露的信息仅作参考,标的状况以现场实物现状为准。意向受让方参与交易前应当仔细阅读本公告、“附件下载”中有关材料,通过实地踏勘、向相关部门及转让方咨询、到交易所查阅项目资料等方式对标的进行全面尽调,详细了解法律法规、政策、市场等各项因素,以充分了解标的的历史情况、现状和潜在风险。一旦参与交易报名则视为意向受让方已充分了解并接受标的的全部现状及瑕疵,完全知悉本公告及相关文件的全部内容并接受约束,愿意承担一切交易风险。参与交易报名或成交后不得以不了解标的状况或标的有瑕疵、不了解交易规则或法律法规等为由拒绝履行应价、签约、交割、支付成交价款或竞价服务费等相应受让义务,否则视为违约或恶意磋商,交易所、转让方有权按照约定处置交易保证金,经过催告仍未履行的,转让方有权单方解除交易,追究缔约过失或违约责任,并另行处置标的。 2.标的需要说明的特殊事项 (1)本次转让底价及成交价格均为不含增值税价格。交易产生的增值税费由受让方承担。转让方在收到成交价款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向受让方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具体税率(费)以转让方及当地税务部门核定为准,意向竞买人在报名竞价前应当自行到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咨询需要交纳的税率(费),成交后不得以不了解税率(费)为由取消交易,否则视为违约。 (2)受让方在收到转让方开具的成交价款增值税专用发票后的5个工作日内,应向转让方指定账户支付对应金额的增值税费款项。 3.本公告关于标的的描述、照片及资产清单仅作参考,标的状况以勘验时实际情况为准。 4.标的相关资料(如资产评估报告)可在交易所查阅。 5.意向受让方应前往资产所在地实地勘察并根据转让方在现场踏勘时的介绍、对资产的标记等理解且知悉相关交割、清运要求。 6.意向竞买人在报名竞价前应当自行到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咨询需要交纳的税费、交易所涉及的费用、了解办理交割需要的时长和转让方对此次转让的相关要求,并自行测算资金成本(不限于税、费等)后再参与报名竞价。

竞价须知:竞买人请务必遵照交易所《北部湾产权交易所资产转让交易规则》《北部湾产权交易所网络电子竞价规则》《北部湾产权交易所客户交易保证金管理办法》等交易规则要求(交易规则查询方式:https://www.bbwcq.com/channel/jygz),充分了解标的情况、竞买资格、注册报名、保证金交纳、竞买操作及款项支付方式等内容。如未全面了解竞价须知内容,违反平台规定,您将承担无法参与项目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等不利后果,请竞买人审慎阅读,确保有效参与竞买活动。在竞价操作过程中如出现系统异常等情形,竞买人应及时联系并告知交易所工作人员,以便交易所在核实情况后及时作出处理,否则造成的一切损失及不利后果将由竞买人自行承担。
现场展示:
1.展示时间:挂牌公告期间工作日上班时间 2.展示地点:北海市铁山港区云航路1号国家管网集团北海液化天然气有限责任公司码头 3.联系人及联系方式(需提前预约):刘璐 18595115664 (注意事项:意向受让方勘验现场时应严格遵守转让方的管理规定,听从转让方的安排,否则将不允许参与报名。)
报名时间:2026-09-15 至 2026-10-16 17:0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