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首份!洋山港海事局一项提案获国际海事组织采纳

近日,国际海事组织(IMO)船舶系统和设备分委会(SSE)第12次会议在英国伦敦IMO总部召开。会上,洋山港海事局主导编写的《关于制定<使用电池储能系统船舶安全临时导则>目标与高层次功能要求的建议》提案正式通过,这是我国在IMO框架下提交并获采纳的首份运用目标型标准(GBS)方法编制的提案

目标型标准(GBS)是通过船舶法规、规则和标准来满足目标要求的高级标准和程序。GBS由至少一个目标、与该目标相关的功能要求以及规则或法规满足功能要求的符合性验证组成,强调目标性和实效性,更有利于任务的达成。

近年来,GBS方法越来越成为IMO新技术新议题研究必须遵守的基本原则。洋山港海事局在上海海事局指导下,联合业界、崇明海事局开展了GBS方法研究和运用探索,并以明确的问题导向,从我国电动船舶具体实践中提炼出目标定位清晰、功能设置科学的安全要求,着力为IMO电动船舶安全监管提供动议性提案建议。

针对当前船舶应用电池储能系统面临的火灾、爆炸、热失控等安全风险,提案从两方面考虑:

  1. 建议将锂离子电池、超级电容器、可更换集装箱式电池等纳入统一临时导则,以“技术中立、统一框架”的编制思路,确保导则具备足够的灵活性以适应未来技术的快速迭代。
  2. 以GBS方法构建“目标-功能”层级框架,并建议从设计可靠性、电力保障、火灾预防预控、应急响应等七个维度厘清基本原理,设定预期指标,确保导则具有较强的操作性。

目前,IMO正在加速推进《使用电池储能系统船舶安全临时导则》制定工作。提醒航运企业,相关船舶、设备设计制造等单位,关注并反馈相关信息,发挥我国在航运及新能源产业的实践优势,在后续技术讨论中持续发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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