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5日,《北京船舶司法出售公约》(以下简称《公约》)签约仪式及国际研讨会在北京国家会议中心举行。《公约》系经联合国第77次大会通过的第一部以中国城市命名的国际海事公约,主要是为了解决船舶司法出售的跨境效力问题,弥补了目前国际立法空白。
《北京船舶司法出售公约》由联合国国际贸易法委员会历时四年研究起草,经联合国大会于2022年12月审议通过。
商务部称,该公约旨在解决船舶司法出售跨境承认问题,确保船舶司法出售中买受人的所有权在其他缔约国得到承认,增强了相关权利的稳定性,有利于保护金融机构进行船舶融资的积极性,促进国际航运及贸易发展。
34个国家和地区的代表团来京参加签约仪式,包括中国、瑞士、新加坡、沙特阿拉伯、利比里亚、洪都拉斯等在内的15个国家和地区成为公约的首批签约方。该公约此后将在纽约联合国总部开放供各国签署。
签约仪式上,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副部级专职委员王淑梅表示,《公约》填补了现行国际公约关于船舶司法出售国际效力问题的立法空白,有利于增强船舶司法出售的法律确定性,增强船舶买受人通过司法出售形式购买船舶的信心,增强银行等金融机构参与航运金融的信心,保护船舶所有人及相关债权人的合法权益。此外,《公约》还有利于推动各国进一步完善关于船舶司法出售的法律程序。这是通过不断完善海洋法治,推动构建海洋命运共同体、推进全球海洋治理的重要实践。
据介绍,从1984年到2023年上半年,我国海事法院共拍卖各类船舶2705艘,其中外籍船舶213艘,涉及40多个国家和地区。2018年起至今,拍卖外轮总成交额将近9亿元人民币,是世界上法院扣押和拍卖船舶数量较多的国家。中国船舶司法出售法律制度健全,船舶司法出售效率高,充分维护各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中国船舶司法出售具有很高的国际公信力,越来越多外国债权人选择到中国申请扣押及拍卖船舶以实现债权。
而《公约》以北京命名的原因源于中国专家在国际海事委员会提出的立法建议。国际海事委员会于2012年在北京由中国海商法协会承办的第40届国际会议上讨论形成《北京草案》,成为公约的基础性文件。在2019年进入联合国贸法会审议阶段后,中国代表团一直积极参与公约谈判,提出的很多意见和建议被公约草案吸收与借鉴。公约凝聚了丰富的中国元素和中国海商法人的智慧,联合国最终授权公约开放供签署仪式在北京举行,正是对中国在世界航运经济发展中所作出的贡献,对中国积极参与国际海事法治建设事业的鼓励与肯定。
另外,国际研讨会也于当日召开,由中国最高人民法院与联合国国际贸易法委员会共同主办,联合国国际贸易法委员会秘书长安娜·乔宾·布莱特、中国法学会副会长兼秘书长张鸣起等出席并致辞。
王淑梅在致辞中指出,中国积极参与全球海洋治理,努力做海洋命运共同体的构建者、维护者和贡献者。中国海事司法作为重要的对外窗口,为服务保障高水平对外开放发挥了重要作用。中国正致力于成为全球海事纠纷解决优选地。希望加强合作,持续完善国际海事法律体系,努力实现国际海事法律制度最大化统一;加强创新,持续优化国际海事立法理念,推动共同发展;加强共享,持续扩大国际海事立法成果,共同促进国际海事法治发展。
商务部、北京市的有关领导,联合国贸法会、国际海事组织、国际海事委员会等国际组织代表,外国使团代表,中国法院、海事局、海商法协会,以及航运、金融、保险、律师等业界和高校代表、专家学者四百余人参会。
来源:北京日报客户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