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规范水上水下作业和活动通航安全保障方案编制与技术评审管理工作,维护通航秩序,保障通航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上水下作业和活动通航安全管理规定》(交通运输部令 2021 年第 24 号),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事局印发《水上水下作业和活动通航安全保障方案编制与技术评审管理办法》。
本办法适用于水上水下作业和活动通航安全保障方案编制、技术评审等。本办法所指通航安全保障方案包括水上水下作业和活动保障措施方案、应急预案和责任制度文本。
水上水下作业和活动建设单位、主办单位或者施工单位应当制定通航安全保障方案,保障水上水下作业和活动水域 及其周边水域通航安全。
编制通航安全保障方案,应当通过现场踏勘、调研、 船舶交通流分析等方式充分了解通航环境,并征求利益相关方的 意见。征求意见及处理情况应记录在通航安全保障方案。
通航安全保障方案应当资料齐全、分析全面、技术可行、提出 的措施具有针对性和可操作性。必要时,可征求相关领域专业人 员的意见,有关意见应记录在通航安全保障方案。建设单位、主办单位或者施工单位应当对资料的真实性、有效性、合法性,以及通航安全保障方案的内容与结论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