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严禁船舶新增产能项目

10月9日从武汉市政府获悉,武汉市政府日前发布《政府核准的投资项目目录(武汉市2015年本)》,其中规定对于钢铁、电解铝、水泥、平板玻璃、船舶等产能严重过剩行业的项目,不得以其他任何名义、任何方式备案新增产能项目。

投资项目目录中规定,对于钢铁、电解铝、水泥、平板玻璃、船舶等产能严重过剩行业的项目,各级核准机关要严格执行《国务院关于化解产能严重过剩矛盾的指导意见》和《省人民政府关于化解产能过剩矛盾的实施意见》要求,不得以其他任何名义、任何方式备案新增产能项目,各相关部门和机构不得办理土地供应、能评、环评审批和新增授信支持等相关业务,并合力推进化解产能严重过剩矛盾各项工作。

来自证券时报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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