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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oad Line] 这几个机舱处所的通风筒高度你怎么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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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3-23 16:05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来自: 中国上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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干舷甲板(上建左侧的)
20130321798.jpg -->
艉甲板上的
20130321799.jpg -->
以上打叉叉的风筒要求加高1米,为什么加高1米,加高1米够吗???你们怎么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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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像没有看到香港海事处有加高这些通风筒围板的要求嘛! 如果验船师不能解释其原因,那很可能就是“不便解释的原因”了!!! 去问船东吧!他们应该知道修改的原因的! 如果只是左侧和尾部的通风筒需要加高,最大的可能是因为尾部区域破损稳性进水点被浸没了,尤其是这样的高度又不是免关闭装置的高度。 看看右侧是不是也有通风筒。如果没有,就是这个道理了。如果也有通风筒但不经过加高,就可能是右侧的破损情况还好(可能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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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船学院
发表于 2013-3-23 16:05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上海
好像没有看到香港海事处有加高这些通风筒围板的要求嘛!
如果验船师不能解释其原因,那很可能就是“不便解释的原因”了!!!
去问船东吧!他们应该知道修改的原因的!
如果只是左侧和尾部的通风筒需要加高,最大的可能是因为尾部区域破损稳性进水点被浸没了,尤其是这样的高度又不是免关闭装置的高度。
看看右侧是不是也有通风筒。如果没有,就是这个道理了。如果也有通风筒但不经过加高,就可能是右侧的破损情况还好(可能是因为尾部布置很不对称引起的)。

但,如果是破损稳性问题,是应该在新船完工前就应处理干净的,不会等到船舶营运一段时间的?

船舶最近是不是经过了改装?或者增加了吃水(载重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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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3-23 18:18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浙江宁波
加高一米还是加高至一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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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3-3-23 18:27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上海
whywhyaiyiyi 发表于 2013-3-23 18:18
加高一米还是加高至一米

在原有基础上再加高1米,现有的通风筒高度没量过,目测应该不到1.5m(甲板至弯头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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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3-23 18:37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浙江宁波
新规吗不是大于960mm就可以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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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3-3-23 18:41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上海
whywhyaiyiyi 发表于 2013-3-23 18:37
新规吗不是大于960mm就可以吗

对于位置1 的通风筒,围板高度高出甲板以上4.5m;位置2 的通风筒,围板高度高出甲板以上2.3m 时,不需装设封闭装置。对不符合上述要求的通风筒,开口应具备有效的风雨密关闭设备。风雨密关闭装置应为钢质或等效材料,一般通过夹扣和衬垫来保证风雨密,不允许采用木塞或帆布罩。
对长度不超过100m 的船舶,风雨密关闭装置应永久的附连在通风筒上,长度超过100m 的船舶,关闭装置可以方便的贮存在相应的通风筒附近。对于这些通风筒,位于“位置1”时,围板高度至少为900mm,位于“位置2”时,围板高度至少为760mm。围板高度均是从甲板量起至最低可能进水的开口处为止。
干舷甲板或上层建筑甲板上露天部分的任何机炉舱顶棚、烟囱或机舱通风筒的围板,应合理和切实可行地高出甲板。一般情况下,须向机舱连续供风的通风筒在位置1 时,其围板高出甲板以上4.5m;在位置2 时,其围板高出甲板以上2.3m,这样就不必装设风雨密关闭装置。须向应急发电机舱连续供风的通风筒,如果在稳性计算中计入其浮力或视其为通向下层的防护开口,则围板高度的要求同上,不必装设风雨密关闭装置如因船舶大小和布置而使得要求不切合实际情况,并有其他适当的布置可确保不间断地为这些处所提供适当的通风,经主管机关许可,可以同意机舱和应急发电机舱通风筒围板取较小的高度,但应装设风雨密关闭装置。

但是要求加高1m有点看不懂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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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3-23 19:36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上海
在干舷甲板可关闭通风筒,通常其最低进水位置距离甲板960mm即可,除非破舱稳性计算书对个别通风筒提出特别要求,不知道这里的加高1米是谁提出的?船东?船检?依据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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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3-3-23 19:39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上海
Jeffery331 发表于 2013-3-23 19:36
在干舷甲板可关闭通风筒,通常其最低进水位置距离甲板960mm即可,除非破舱稳性计算书对个别通风筒提出特别要 ...

按照船东要求做的(我想船东应该也是应船检要求的),船级是LR的!!运木材的散货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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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3-3-23 19:41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上海
Jeffery331 发表于 2013-3-23 19:36
在干舷甲板可关闭通风筒,通常其最低进水位置距离甲板960mm即可,除非破舱稳性计算书对个别通风筒提出特别要 ...

960mm?????不是900mm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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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3-3-23 19:42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上海
whywhyaiyiyi 发表于 2013-3-23 18:37
新规吗不是大于960mm就可以吗

新规?960mm??又出新规啦……能提供份吗  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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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3-23 19:46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上海
朗峰 发表于 2013-3-23 19:42
新规?960mm??又出新规啦……能提供份吗  谢谢……

不好意思,打错了,是9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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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3-23 20:03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上海
朗峰 发表于 2013-3-23 19:39
按照船东要求做的(我想船东应该也是应船检要求的),船级是LR的!!运木材的散货船

即使是船东提出来的也必须拿出来根据,如果他不能拿出明确依据,且这些通风筒实际最低进水位置高于900mm,你可以把SOLAS里的相关要求拿出来给他看,同时也要咨询设计院破舱稳性计算书计算结果对这些通风筒高度有没有特殊的要求(要求通风筒在900mm基础上再加高一定高度),如果没有特殊要求,这些通风筒最低进水位置距离甲板不低于900mm就可以。所以你现在首先要办的是先向设计院咨询相关破舱稳性计算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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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3-23 20:20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江苏南京
看下破损控制图就知道了,是不是破仓稳性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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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3-23 22:21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山东烟台
5楼说的问题,我和CCS其中一位争论过,提起来就上火,懒得生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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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3-3-24 09:32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上海
老侠客 发表于 2013-3-23 22:21
5楼说的问题,我和CCS其中一位争论过,提起来就上火,懒得生气。

不要生气,生气伤身……呵呵……
依你看,这几个风筒需要改吗?改的话,怎么个改法?愿听其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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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3-24 11:43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上海
看一下你们的退审图,看一下破舱稳性计算书,如果没有特殊要求,如果满足LOAD LINE 没有改动的理由。

关于破舱稳性,我从你的图上看,应急消防泵舱,应该是在舵机舱内,应该是和舵机舱处于同一破损状态,没有改动的理由。
机舱工作间的通风筒,也没有改动的理由。
看到你们船的这个位置的此类通风筒都被画了叉,所以认为,这个改动意见不应该属于某一特定区域的要求。

看你的船不是新船,应该是在做运营检验,那么很可能是船东提出的意见,不太可能是验船师主动提出来的,那么就要考虑特殊航线和船旗国的要求。

还请和船检沟通一下,叫他给出依据。如果是船东,可能他们考虑的不是公约的要求,是不是还有其他的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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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3-25 09:19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福建厦门
水平 发表于 2013-3-24 11:43
看一下你们的退审图,看一下破舱稳性计算书,如果没有特殊要求,如果满足LOAD LINE 没有改动的理由。

关 ...

i am so appreciative of yr answe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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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3-25 11:08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天津
大家只注意风筒,没注意这是运木散货船,如果我没说错,风筒的位置应该是A甲板位置2,升高1米也就满足2.3米的要求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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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3-25 12:56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辽宁大连
赞下15楼!

不过大家说的4.5m or 2.3m要求的是要有“风雨密关闭装置”啊。。

但照片上是有关闭装置的。

所以应该是90mm以上,并参照破舱稳性的图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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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3-25 14:32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福建泉州
水平 发表于 2013-3-24 11:43
看一下你们的退审图,看一下破舱稳性计算书,如果没有特殊要求,如果满足LOAD LINE 没有改动的理由。

关 ...

分析较有道理:
  1.问题是谁提出,如果是CLASS,那就看破舱稳性计算,是不是特殊的航线或者挂旗国的要求
  2.如果是船东提出,让他们拿出合理的检验理由,若没有,对不起,按照规范、公约要求安装。

至于ICLL如何定义,到时只需对号入座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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