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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万吨外籍油轮被没收!宁波特大成品油走私案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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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1-6-18 09:26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来自: 中国陕西延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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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场查扣的涉案外籍油轮。 黄涛 摄

6月16日,记者从宁波海关获悉,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近期对宁波海关侦办的“NB1905”打击成品油走私专项行动中的一起案件作出二审裁定。至此,涉及“NB1905”打击成品油走私专项行动的6起案件已全部判决。

据悉,法院依法对33名犯罪嫌疑人以走私普通货物罪判处有期徒刑13年8个月至3年不等,并处8000万元(人民币,下同)至10万元不等罚金,判处没收涉案走私船舶4艘(包括一艘4万吨外籍油轮)、成品油约1.6万吨。

据介绍,此案是中国海关对非设关地成品油走私全链条打击的一次成功案例,抓获万吨级外籍成品油走私母船,实现了“打头挖根、破网除链”,有力震慑成品油走私犯罪分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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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海关缉私警察查封涉案油库。  盛浙君 摄

2019年4月,宁波海关联合浙江省海警局,在地方公安的支持下,分别在浙江、江苏、广东、山东、辽宁等地同步开展打击成品油走私集中收网行动,成功打掉一个境内外勾结成品油走私团伙,抓获犯罪嫌疑人43名,查证涉案成品油达17万吨,案值共计12.7亿元。法院审理认为,宋某某等不法分子擅自多次驾驶油轮进入中国领海,向中国境内走私成品油,严重违反法律法规。

宁波海关相关负责人表示,成品油是关系国计民生的重要商品和战略性资源,走私成品油不仅严重扰乱国内市场秩序,而且具有较大的安全隐患。走私分子走私油品质量难以保证,储存、运输过程中也存在明显的安全隐患,给公共安全带来危害,也会带来环境污染等问题。

根据《刑法》规定,走私成品油构成走私普通货物罪,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偷逃应缴税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走私货物、物品偷逃应缴税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

来源:中国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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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1-6-18 20:04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广东
又是一个替罪羊,哈哈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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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1-6-19 07:03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江苏无锡
伤害到两桶油的利益,国内油价太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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