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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sanshandaoboju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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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威海荣成市福建海运“金海翔”号货轮“5·25”重大中毒窒息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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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20-3-2 10:26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
liyuqing0318 发表于 2020-2-26 16:40
看起来是犯了很多错误,才酿成了这个惨局。
有些错误我是没看明白,释放装置的厂家犯了哪些错误?什么叫禁 ...

船舶进厂修船,船舶处于不适航状态,应该将CO2管道断开,使用盲板堵住管道。这是船舶行业普遍通用的做法,但是没有法律和规范要求必须这么做,都是自发约定俗成的规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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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0-3-13 10:42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山东威海
sanshandaobojue 发表于 2019-10-13 15:19
你的理解有误,船舶的质量安全是由设计单位,造船厂,修船厂承担的。船级社是按照相应标准规范去检查相关单 ...

船级社去检验,只看结果吗?你以为你是船东检验吗?
按你这说法,船级社的检验,都不用去,也不用看,直接让船厂给你们结果就可以了,你们就发证。
你的说法完全是狗屁不是呀。船级社验船师拿钱是白拿的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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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0-3-13 10:46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山东威海
sanshandaobojue 发表于 2019-10-15 09:52
即使是连带责任,权力跟义务是对等的,船级社验船师是检查船舶质量的,对于生产过程的安全根本就没有权力 ...

你的话完全是放屁,你说你这没权利那没权利?吃喝玩乐哪来的?那些狗屁证书随便发的?签字随便签吗?
你是去检验?还是去旅游?
你应该下岗了。败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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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0-3-13 10:51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山东威海
258369m 发表于 2019-10-17 12:46
抛开本帖主题不讨论。感觉楼主就是体制内懒政之人或者不是体制内的非造船行业人士,如果社会是有信用的,还 ...

同意。
楼主是认为船级社相当于法庭上的“记录员”只打字,不负任何责任,案子对错是法官的责任。船级社就是牌子,而且是王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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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20-3-15 08:59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
liuer9588 发表于 2020-3-13 10:46
你的话完全是放屁,你说你这没权利那没权利?吃喝玩乐哪来的?那些狗屁证书随便发的?签字随便签吗?
你 ...

从你的谈吐看来,你很无知,而且下贱!
船级社提供法定检验和入级检验,法定检验是船旗国政府海事局强制的,入级检验是完全自愿的,船东和船厂自愿选择检验机构,各个船级社都是公司,之间存在竞争,大家拼的是口碑信用水平价格等等,船级社卖的是信用!
船级社提供的检验服务属于《合同法》规定的技术合同,船级社通过审图和检验,认为该船和船舶部件符合相应规范标准,船级社签发相应的证书和报告。至于船级社的审图怎么审的,现场检验的认不认真,完全由船级社验船师自己确定,你觉得验船师不好可以向船级社领导投诉,但是没有任何法律规定审图工程师和验船师到底应该干什么,都是船级社内部自己制定规章制度!审图工程师审的是图纸,不能替代设计公司做设计;现场验船师,在船厂/船上检验,检验的是船厂QC和船东的工作是不是满足规范,合格了,验船师签发证书和报告。验船师不是船厂的QC,也不是船员,QC船员应当提供CO2钢瓶证书和编号,难道验船师要替QC和船员干活么?
船级社认为该船和产品合格了就可以签发证书/报告,船级社的证书报告不能替代设计公司和生产厂家和船东对于该产品的质量责任,这是合同条款也是国际船级社服务的基础。船级社对自己的报告/证书负责,卖的是信用和水平,任何时候船级社都不对产品和船舶的质量负责,质量方面是生产厂家和船东该付的责任。如果验船师和船级社工作没做好,那是违反信用水平的问题,不涉及到法律范畴,所以你对船级社验船师的指责是不成立的。
船级社对于船的质量都不承担责任,对于在制造修理过程中发生的安全事故就更不承担责任了,这是我想表明的观点!船舶进厂修理,发生安全事故首先应该是船厂的责任!本次事故发生在山东威海,事故调查是山东主导的,当然会把责任撇给船东撇给船方,在我看来,虽然事故动手的那个是三副,但是船厂的管理人员应该承担事故主要责任!船厂应该对自己厂区内的安全生产负责,对于进厂修理的船舶实行全面地监护,安全责任怎么可能由于船厂跟船方德一个安全协议合同而转移?船厂的安全管理责任义务是法定的,是不可以转移的。由于船厂安全管理不到位,导致船厂工人死伤,真正的事故责任人逍遥法外,这是令人愤怒的!

网上瘪三多,无知者无畏,人云亦云,你好好学习吧。
《合同法》
第四节 技术咨询合同和技术服务合同
第三百五十六条 技术咨询合同包括就特定技术项目提供可行性论证、技术预测、专题技术调查、分析评价报告等合同。
第三百五十九条 技术咨询合同的委托人未按照约定提供必要的资料和数据,影响工作进度和质量,不接受或者逾期接受工作成果的,支付的报酬不得追回,未支付的报酬应当支付。
  技术咨询合同的受托人未按期提出咨询报告或者提出的咨询报告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减收或者免收报酬等违约责任。
  技术咨询合同的委托人按照受托人符合约定要求的咨询报告和意见作出决策所造成的损失,由委托人承担,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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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0-3-15 11:46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浙江杭州
只能说苍蝇不叮无缝的蛋吧。
只是现在这个世界上不可能存在无缝的蛋,有些时候被叮到了也没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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