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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装箱超载率30%以上严重威胁运输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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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6-26 11:53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来自: 中国上海
“集装箱上标着24吨,实际装了34吨,对我们码头吊车司机来讲就相当于一个"定时炸弹",因为箱子总重大于门机的最大起吊重量,极易产生失衡翻机的重大事故。”在青岛港工作的王师傅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说。

  业内人士不久前也向记者透露,在某大型集装箱码头,一艘内贸集装箱船正进行卸货作业。  

  突然,吊具断裂,正在吊运的集装箱“从天而降”,狠狠地砸在另一个装有价值两千多万元精密仪器的集装箱上。事后调查,掉下来的集装箱严重超载。

  利益驱使超载影响安全

  记者在采访中了解到,大部分超载集装箱是发货人受利益驱使而故意多装。承运人对超载集装箱容忍默认和缺乏约束,也是造成集装箱超载问题难以杜绝的一个重要原因。

  一位船长告诉记者,船舶主要是根据装箱单证标注的重量进行配载,超载集装箱装箱单重量数据往往与实际重量不符,影响船舶正确配载,给航行安全带来严重隐患。

  专家认为,由于目前我国港口内贸集装箱99%以上依托公路运输方式完成,超载集装箱对集装箱卡车及道路桥梁等交通基础设施也会造成严重危害。

  据悉,依据交通部发布的《关于禁止运输和装卸超重集装箱的通知》,禁止运输和装卸总重超过24吨的20英尺集装箱、超过30.5吨的40英尺集装箱。但随着内贸集装箱货种结构变化和运输规模扩大,超载现象出现蔓延趋势。据专家估计,目前,水路内贸集装箱超载率在30%以上,已严重威胁到运输安全。

  全国联网监控港口治超

  “集装箱是现代运输方式,需要现代化的管理。对水路内贸超载集装箱的治理,将坚持全面治理与港口重点治理并重,技术监控、法律规范与经济管理相结合,阶段性集中治理与建立长效机制相结合的原则。”交通运输部水运司司长宋德星日前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

  记者了解到,为了使内贸箱超载现象从根本上得到控制,交通运输部还计划用6至9个月的时间组织改造码头闸口称重系统和内贸箱重量监控信息系统。逾期未达标的,则视为码头营业条件不完备。对发现超载不举报的码头予以通报,对拒不执行规定的码头予以停业整顿。

  交通运输部相关负责人透露,目前全国40个主要内贸集装箱码头中,已有近60%安装了称重系统,并建立了监控系统。交通运输部将组织统一改造、建设内贸集装箱码头称重设备和信息系统,实现集装箱重量等数据信息全国联网监控。本次治超将主要采用经济手段惩罚,对超载箱强制进行卸载并实行高收费制度。

  处罚集装箱超载行为将有新规

  记者在查阅水上运输的法律法规时发现,目前已生效的法律法规在维护运输安全秩序方面已有明确规定,但对如何处罚内贸箱超载行为尚未作出具体规定。

  交通运输部水运司负责人告诉记者,他们将加快制定《水路内贸集装箱超载行政处罚规定》,对违反集装箱载重标准的集装箱,设定处罚标准。

  针对新法的制定,水运大货主们也对治理水路内贸集装箱超载行为持积极态度。中海集运内贸部负责人宋涛说,他们的货主希望各码头在严格实行交通运输部有关规定的大前提下,同一地方性质不同的码头(如货主码头和非货主码头)能实行同一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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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6-26 15:07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辽宁大连
利益驱使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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