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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塘大桥事故原因查明 肇事船全责 | 日期:2008-04-04 作者:黄维 来源:文汇报 | 本报记者昨日从浙江海事局获悉,“3·27”在建金塘跨海大桥被撞事故原因查明,肇事货船“勤丰128”号错误设计航线和盲目冒险航行是导致事故的重要原因和直接原因,应对该起事故负全部责任。目前,肇事货船还未拖离事故现场,针对包括船长、大副、二副在内的4名失踪船员的搜救工作仍在进行。
记者了解到,事故发生当天,交通运输部立即成立了事故处理和调查工作领导小组赶赴现场。调查发现,大桥主通航孔已于2007年2月1日启用,但“勤丰128”号本次航行使用的海图未按海事部门发布的航海通告进行改正,标识出大桥及其主通航孔的位置。“勤丰128”号此次航行设计的计划航线偏离主通航孔近1海里,直接通过非通航孔。
事故处理小组初步调查得出结论:该起事故是由于“勤丰128”号错误设计航线,在未完全掌握金塘大桥通航条件,货船水面以上高度大于桥梁净空高度的情况下,盲目冒险航行,从而导致船舶碰撞大桥箱梁的重大水上交通责任事故。“勤丰128”号应对该起事故负全部责任。
据了解,在建的金塘大桥,主通航孔可供50000吨以下的船通过,东西两侧有两个通航孔,东通航孔允许3000吨以下货轮通行,西通航孔只许500吨位以下的船只通行,而“勤丰128”号总吨位为7122吨。此外,该货船约20米高,但事发点的桥面梁底标高只有17.5米。
据宁波海事法院法官王舜毕介绍,大桥建设指挥部已向法院申请扣押肇事货船,法院已将扣押令转发给海事部门,由海事部门对该船实施扣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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