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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法运砂船屡禁不止,原来是有“内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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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8-8-9 16:22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来自: 中国上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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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应肩负对砂石公司采砂进行监督稽查的公职人员,却利用其水务稽查的职务便利,伙同同事非法收受砂石公司财物,从而在东洞庭湖的部分水域,衍生了一条“靠砂吃砂”的腐败利益链。

6月5日,湖南省临湘市人民法院对岳阳市水务局河道采砂管理处稽查一大队原大队长尹冰受贿、滥用职权案,作出一审判决。尹冰因犯受贿罪、犯滥用职权罪,被判处有期徒刑3年,缓刑4年,并处罚金人民币20万元。

内外勾结策划收钱“放船”

湖南岳阳北临长江,环抱洞庭,河流众多,砂石资源十分丰富。2013年,为了加强河道采砂实行统一管理,岳阳市人民政府发布了《关于加强河道采砂统一管理的通告》,规定“采砂船向运砂船配载砂石时,应向运砂船出具与实际销售量和金额相一致的《岳阳市河道砂石采运凭单》,并及时向市级河道采砂管理机构报送短报文”。

该通告同时规定,运砂船在运输砂石时,应当持有合法有效且与实际装载量相一致的《岳阳市河道砂石采运凭单》,“无票运砂”“少票多运”“使用旧票”“恶意逃票”等行为由相关行政主管部门依法依规查处。

2013年4月7日,岳阳市水务局组建河道采砂联合执法队,在岳阳楼区水域和湘阴县铁角嘴两地对运砂船进行全天候24小时票据稽查,监督检查运砂船在运砂过程中是否持有有效的河道砂石采运票,对无票偷运和少票多运的运砂船进行查处。

法治周末记者在采访中了解到,2013年,岳阳市下辖的汨罗市人民政府将洞庭湖长湖采区(湘江汨罗磊石段)河道的砂石开采权出让给长江砂石公司,期限自2013年3月8日至2016年3月7日。合同约定,“长江砂石公司在销售砂石时应向运砂船主动出具与实际销售量和金额相一致的‘河道砂石采运票’”;同时规定“长江砂石公司当年开采量达到1000万吨时,乙方必须立即停止开采”。

如何才能将利益最大化?作为挖砂企业的长江砂石公司动起了“歪脑筋”,开始盘算着如何向稽查人员行贿,以换取该公司在采砂后能“无票放行”,行业内俗称:“放船”。

2013年6月底,长江砂石公司派员工罗某和廖某来到岳阳市水务局,寻找关系协调私下“放船”的业务。后来,经人介绍,两人找到了彼时正抽调在水务局稽查大队工作的汨罗市城管执法局干部黄乐。

想到可以轻松赚取好处费,黄乐满口答应了。但单凭自己一人是无法完成“放船”业务的,于是黄乐又将长江砂石公司请求帮忙“放船”并会给感谢费的事,告诉了岳阳市水务局水政执法大队副科级干部汤卫平、钟亚雄和稽查一大队大队长尹冰,得到了3人的同意。

每船收取上千元好处费

虽然自己并不是岳阳市水务局的正式干部,但抽调在水务局稽查队工作期间,黄乐的工作重心并不是稽查,而是周旋在砂石公司与稽查大队之间,按时收取“放船”的费用,“放船”的价格为1600元至1800元/船。

知情人士向法治周末记者透露,所谓“放船”,就是不给买砂的船只开“砂票”,这样就不会计入公司的总采砂量。

其基本程序一般是:首先由长江砂石公司工作人员将“放船”的船号通过发信息的方式告诉职工罗某;罗某再将未开“砂票”的运砂船号告诉黄乐;黄乐收到船号信息后,根据实际情况,把当天未开“砂票”的运砂船,可以通过砂石稽查大队检查站的时间段告诉罗某,每天的时间段都不一样。罗某收到黄乐指定的“放船”时间段后,将信息通过长江砂石公司的工作人员告诉未开“砂票”的运砂船船主,并让这些船主在黄乐指定的时间内通过检查站。

案发后,尹冰承认,私放没有“采砂票”的运砂船主要是在岳阳楼稽查点,轮到他带队值班的时候,如果没有“采砂票”的船只要经过稽查点,黄乐就会给他打电话,他会根据情况告诉黄乐是否方便。

“如果稽查队员在船上,我就会告知黄乐,这些没有‘砂票’的运砂船会在洞庭湖岳阳楼水域上流的扁山水域等候,待我与黄乐打电话确认通过时间后才通过。”尹冰向法庭供述说,在刚开始“放船”的时候,为了保密,他给了黄乐3张不记名的手机卡,黄乐买了一台3000多元的三星手机给他,专门用来联系“放船”事宜。

尹冰称,经自己放行的没有开具“砂票”的船一共有多少已记不清了。“这些没有‘砂票’的运砂船采挖的砂石资源都是没有缴矿产资源税的,属于盗采,这种私放行为造成了国家矿产资源的流失,具体造成多少损失我自己不清楚。”

“湘岳1558”号货船船主郭某向法庭证明:2013年到2014年,他的船用来帮长江砂石公司从采砂区运砂到洞庭大桥下的趸船处给销售公司销售,自己得运费。海事局查明2013年6月至2014年1月“湘岳1558”号船(吨位3200吨)承运长江砂石公司运砂20次有19次没有“砂票”。

“百川1号”船长顾某证明:他的船载货量为4100吨,主要从事砂石运输买卖业务,基本上在长江砂石公司买砂。而根据港务费票据来看,2013年6月至2014年,长江砂石公司有16次在自己买砂时没有开具“砂票”。

谁带班“放船”就给谁分钱

在多次参与“放船”后,时任岳阳市水务局河道采砂管理处稽查一大队大队长的尹冰开始有了“回报”。对于自己收受好处费的次数和过程,尹冰在法庭上作了回忆。

尹冰称,第一次收取“好处费”是2013年六七月间,他和黄乐在岳阳市得胜南路和求索西路交界处碰面,黄乐在车上给他一个袋子,里面不记得是3万元还是4万元;第二次是2013年8月,黄乐约他在岳阳楼附近的楼外楼餐馆吃晚饭,吃完饭后在旁边的停车场,黄乐上了他的车,给了他一个灰色无纺布的袋子,好像是18万元之外还有一两千元的零头;第三次是2013年9月,也是在得胜南路和求索西路交界处附近,黄乐在自己车上给了自己7万元;第四次是2013年11月左右,也是在得胜南路和求索西路交界处附近,黄乐在自己车上给了自己3万元还是4万元;第五次是2013年年底,自己和黄乐在得胜南路和求索西路交界处附近一家茶楼喝茶,中途黄乐把自己叫到隔壁包厢给了自己两万元。

尹冰还称,记得黄乐后来还给自己送了3次钱,一次是两万元,两次是各1万元,共计4万元,具体经过和地点记不清了。自己从黄乐那里第二次收到的18万元给姨妹余某保管,这些钱后来用于支付“富兴鹏程”小区购房的首付款。其余的钱被自己日常花掉了。

法院一审查明,2013年至2014年,被告人尹冰在担任岳阳市水务局河道采砂管理处稽查一大队大队长期间,利用负责对河道采砂、运砂日常稽查的职务便利,为长江砂石公司谋取非法利益,并由同事黄乐出面多次收受长江砂石公司总经理廖某及工作人员罗某现金人民币共计300余万元,黄乐再将其中的37.2万元现金转交给尹冰,尹冰将这些钱用于购买房屋及其他个人开支。

黄乐向法庭陈述的证言显示,自己与3个队长一共收了300多万元,在分好处费时,自己与3个队长是分开核算并分配的。“长江砂石公司没‘砂票’的船是经过哪个队长的手放过稽查点的,自己就与哪个稽查点的带班队长分钱。”

专项整治剑指“幕后黑手”

知情人士向法治周末记者透露,岳阳市水务局稽查队腐败窝案的案发,源于湖南省开展的一场对国家公职人员违规参与涉矿、涉砂等经营性活动进行专项清理整治行动。

2017年8月,湖南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下发《关于印发〈湖南省开展清理国家公职人员违规参与涉矿等经营性活动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决定自当月1日至2018年1月31日,开展专项清理整治行动。

该通知显示,清理整治的对象主要包括:国家公职人员本人;领导干部的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离职(含辞去公职或者退休)未满3年的领导干部、离职未满两年的一般公务员。清理整治的内容主要为国家公职人员违规参与经营性活动,重点清理涉矿类、涉砂类、涉渔类、涉小水电类、涉烟花爆竹类、涉危险化学品类6大领域。

北临长江的岳阳,砂石资源十分丰富,群众对一些国家公职人员参与砂石经营的问题反映强烈。于是,岳阳市对涉砂经营的5个县(市、区)和水务、海事两个部门的在职和退休国家公职人员进行重点整治。

湖南媒体披露,去年上半年以来,岳阳市共清理发现716名公职人员本人或其近亲属、特定关系人参与涉砂经营,338人(含近亲属及特定关系人)主动退出涉砂经营活动。立案查处违纪违规参与涉砂经营的党员干部29人,其中处级干部3人,移送司法机关4人,严肃查处了岳阳市地方海事局原党组书记、局长刘岳华,岳阳县人大常委会原副主任、岳阳县河道采砂管理领导小组办公室原主任袁文,岳阳县东洞庭湖河道采砂管理局原党组书记、原局长姚海洋,岳阳县东洞庭湖管理局党委原委员陈辉等人涉砂经营严重违纪违法问题。

岳阳市纪委在涉砂专项整治过程中还发现,汨罗市城管执法局党员干部黄乐,在2013年至2014年被抽调到岳阳市水上联合执法大队执行采砂督查期间,伙同岳阳市水务局水政执法大队副科级干部汤卫平、干部钟亚雄和稽查一大队大队长尹冰3人,收受某公司巨额贿赂,并滥用职权放纵该公司盗采巨量砂石资源。

2017年9月4日,岳阳市人民检察院批准逮捕了黄乐、尹冰、汤卫平、钟亚雄4名涉嫌收受贿赂放纵盗采巨量砂石的国家公职人员。

临湘市人民法院一审审理查明,尹冰从黄乐处收受37.2万元现金,同时,因为尹冰滥用职权致使国家遭受损失332129元。

法院认为,尹冰系侦查人员依法传唤到案,到案后如实供述了自己的罪行,可以认定有坦白情节,依法可以从轻处罚。被告人尹冰积极退缴违法所得,可以酌情从轻处罚,其违法所得应予追缴,上缴国库。综合全案情节和被告人的认罪态度、悔罪表现,可以对其宣告缓刑,责令被告人接受社区矫正机构的管理和教育。

最终,法院以被告人尹冰犯受贿罪,判处其有期徒刑两年6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20万元;犯滥用职权罪,判处有期徒刑1年。决定执行有期徒刑3年,缓刑4年,并处罚金人民币20万元;其违法所得人民币37.2万元予以追缴,上缴国库。

被拘押了9个多月的尹冰,目前已经走出了看守所,在社区接受矫正。而其他涉案人员将由另案处理。

来源:法治周末记者 刘希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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匿名  发表于 2018-8-9 21:48
没内鬼,谁敢?
发表于 2018-8-10 07:58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江苏南京
合法采砂就不应该禁止吗?那个更可恶,长江砂是全世界最优质的建筑材料,资源有限,为啥要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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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8-8-10 08:25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江西九江
利益高于一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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