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3
返回列表 发新帖
楼主: 金陵老船工
收起左侧

VIP船人的标准讨论!

[复制链接]
发表于 2008-1-8 15:36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新加坡
vip room 形同虚设,vip 名不符实。
唉,世间多欺世盗名之徒,船人净无用之vip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龙船学院
发表于 2008-1-9 22:41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新加坡
誰能告訴我,龙的船人vip的标准到底是什么?
我今天竟然见到一个只发了4个帖子而且都跟技术无关的vip,
简直是笑话,无语了。。。。。。。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08-1-9 22:51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新加坡
原帖由 pirate 于 2008-1-9 22:46 发表
伟哥不厚道!

什么意思?我还真的不明白了。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08-1-24 09:19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上海
最令我气愤的是,VIP的标准讨论帖子里面好多水贴,可怜老船工一番心意!!不提意见也就算了,灌没有的水真是太不尊重别人的劳动!!
封杀!!绝不留情!!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08-1-24 10:04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辽宁大连
原帖由 WEIGE 于 2008-1-8 15:36 发表
vip room 形同虚设,vip 名不符实。
唉,世间多欺世盗名之徒,船人净无用之vip


要是提意见 伟哥这话很好 我也这么认为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楼主| 发表于 2008-1-24 19:44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江苏南京
这么老的帖子没想到水头把它顶上来了。的确,随着论坛的红火,越来越多的造船界大腕在这里露面了,可惜大家只在网上照面,有机会认识一下,真的是求之不得的事情,我的看法,做VIP会员还是应该有些硬杠杠,不一定非常合理,但还是应该尽快的一个规定。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08-1-25 08:23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上海
老船工这VIP的硬杠杠还得您来制定啊!!呵呵呵!!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08-2-4 08:37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山东济南
哈哈.....VIP Room...有点意思的说.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08-2-5 14:39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江苏南通
自我感觉VIP   ROOM应该是用来讨论其他斑块讨论没出结果的问题来着        VIP显然就是我们龙船论坛的技术顾问的啊      可发现VIP也没发挥他们的什么带头作用的      
强烈建议VIP制度早日出台      要不染继续这样让高手一直埋没     人才流失也就跟着来了啊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08-3-6 16:42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浙江台州
不是我们让他们埋没,我们的VIP技术都是可以的,只是我们总不能强迫人家发言吧!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08-3-10 17:50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新加坡
不知道 VIP Room 板块到底有什么特别的地方?请指点~~~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08-3-20 13:23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山东济南
呵呵,不过VIP的阅读权限是比版主还要高到是真的.

200 VS 150.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08-3-22 15:18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山东青岛
今天上来看看,好像多一半都是跑题的。个人认为做为VIP应该近自己的那力发展论坛,给论坛带来新的生机,别给的用户已技术支持。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08-6-12 10:34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浙江台州

今天第一天进VIP

以前都不敢进VIP,今天看糙哥公子就稀里糊涂闯进来了,我说过最佩服金老了,第一次看到他发言就佩服的五体投地啊。
水头说的牛人很多,有经常发言的,也有经常不发言的,虽然我都不认识,但我相信,因为我确实看到N多牛人的技术解答,和对船舶行业的分析,佩服的无话可说。
对于那些不了解龙船就乱喷的愤青门的发言,我更加发现了管理员说的话,应该开个这样的板块给我们的高人们栖息!
发言完毕!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08-6-12 10:50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上海
原帖由 水平 于 2008-1-25 08:23 发表
老船工这VIP的硬杠杠还得您来制定啊!!呵呵呵!!


建议此版块增加斑竹一名,带动此版块发展!!
望水头考虑一下,需要一个能常在的来活跃一下
首先要求此人能明白此版块存在的目的!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08-12-8 17:15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新加坡
原帖由 水平 于 2007-6-24 14:48 发表
我们拭目以待,希望看到老船工更加精辟,更加犀利的观点。论坛不是一潭“静水”,他需要风浪,希望像老船工这样的彪悍的人物引领船人弄潮!
    同时我们希望这里是一潭“净水”,就这一点小小的要求!呵呵!



这说得好!支持!!!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09-8-1 11:31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江苏南通
江山代有人才出,各领风骚数百年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1-1-5 16:43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辽宁大连
各位前辈不但专业精深,而且还各个文采飞扬啊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小黑屋|标签|免责声明|龙船社区

GMT+8, 2024-4-26 17:33

Powered by Imarine

Copyright © 2006, 龙船社区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