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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 关于油舱透气管与船室的窗户间距离的法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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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5-14 08:28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来自: 中国辽宁大连
有没有一个法规规定,油舱的透气管离船室的窗户要大于3M的
求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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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船学院
发表于 2012-5-14 09:04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浙江台州
起居处所、服务处所、机器处所和控制站的入口、空气进口和开口不应面向货物区域。它们应位于不面向货物区域的端壁和/或距上层建筑或甲板室面向货物区域的端壁至少为船长(L)的4%但不少于3m 的上层建筑或甲板室的外侧壁处,但该距离不必超过5m。
这是IBC CODE要求。

IGC CODE有类似要求。

油船看船级社规范,关于营运的入级符号,service notation,要求也是类似的。

请勿重复发帖,呵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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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5-14 09:08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浙江台州
货舱区透气的开口离这些非货物区域的可开启的门,通风口等,距离10m,IGC CODE和IBC CODE也是类似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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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5-19 20:45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北京
IGC CODE和IBC CODE是什么意思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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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6-11 14:12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上海
期待更多答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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